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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岂曰无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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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军的攻势太过猛烈,已经是不惜一切代价地进攻,咸阳城已经为之摇摇欲坠,随时都有沦陷的可能。

    当此危难之际,嬴荡主动请缨,率领铁鹰锐士三千人突袭楚军的粮仓,将楚军的粮秣辎重付之一炬。

    只不过此举太过冒险了,却是唯一的突破口!

    秦王嬴驷左思右想之下,觉得可以一试,于是便让人找来最有行军打仗经验的沙场宿将司马错。

    嬴荡曾经加入过铁鹰锐士,战斗力异常的强悍,一人一马,天下何处去不得?

    司马错相信嬴荡的能力,以及铁鹰锐士的强悍战力。在得知楚军的粮草辎重大半在小仓山的前提下,也认为可以一试。

    “荡儿,你是怎么知道楚军的粮草辎重几乎都在小仓山的?”

    嬴驷表示很疑惑。

    楚军刚刚打到咸阳不过数日,所布置的粮仓好几座呢,不知真伪,甚至就连楚军的一些高级将领都应该是不知情的,嬴荡如何得知的呢?

    “哈哈!这就要感谢我大秦的好友,子兰公子了!”

    看着笑容满面的嬴荡,嬴驷不禁颇为好奇地道:“子兰?此事跟子兰有何干系?难道是子兰将此事告诉你的?”

    这不可能啊。

    就算嬴荡俘虏了子兰,刑讯逼供之下,这等关乎国运的事情,子兰不应该出卖这种情报才对!

    “不错。”

    “这……荡儿,万一是子兰为了活命撒谎怎么办?不行,这太冒险了,寡人不能拿你和那三千铁鹰锐士的性命去冒险!”

    “请父王放心,子兰是不敢欺骗我的。”

    嬴荡笑吟吟地道:“父王,不瞒你说,我在浠水俘虏了子兰,用其诈开武关,出其不意的拿下我秦之南关。至于说儿臣为何笃定子兰不敢撒谎,那是因为我给子兰服用了一粒丹药,诈称是豹胎易筋丸,若无解药,一个月后子兰就会浑身发咀,七窍流血而亡!”

    闻言,嬴驷不由得瞠目结舌地道:“这种鬼话子兰能信吗?”

    “嘿嘿,由不得他不信!子兰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这大好生活还没享受够呢,怎么舍得为国捐躯?而且,我在给子兰服用了那一粒普通的丹药之后,就放了他,让他去到咸阳外面的楚军战营打探消息。这不,楚军大半的粮草辎重在小仓山的消息还是子兰告诉我的呢!”

    “……”

    愣了好久,嬴驷终于感慨良多地道:“楚王生了一个好儿子!”

    紧接着,嬴荡又命人搜集城内所有的松脂、火油、硫磺等易燃物品,装在空的坛子里,全部储备起来。

    嬴驷颇为不解地道:“荡儿,你将这些东西装到酒坛里作甚?”

    “自有妙用。”嬴荡的嘴角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父王,我能不能迅速攻破小仓山的鹿角,破其营垒,就靠着这些坛子里的东西了!”

    这时,司马错已经将军中所有的铁鹰锐士筛选了一遍,找出三千锐士集中到正德门。

    铁鹰锐士是由秦国上将军司马错创立,是经过严格选拔并且训练有素的步兵,是秦国最精锐的部队,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铁鹰锐士不仅要剑术超凡,而且要马战步战样样精通。

    在秦孝公时由于商鞅变法,奖励耕战,按军功给予爵位和田宅,军力大盛,士兵的战斗力很强。

    所有的士兵渴望战斗,获取军功,所以才有了铁鹰锐士这样的虎狼之师!

    铁鹰锐士的选拔条件可是极为苛刻的:第一是体魄关。

    司马错根据魏国名将吴起当年训练魏武卒的方法上做出了改进,士兵不仅要同时佩戴一支长矛,身背二十支长箭与一张铁胎硬弓,还必须携带三天军粮,连续行军一百里就可以立即投入激战,还又增添了全副甲胄,一口阔身短剑,一把精铁匕首与一面牛皮盾牌,这些装备的总负重约在八十余斤。

    通过了第一关,方能进入步战、骑战等各种较武关,以及各种阵式结阵而战的阵战关。

    据说,“十万秦卒出三千锐士”,秦国新军二十万,其中的“铁鹰锐士”只有一千六百人!

    看着底下排列有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肃杀之气的铁鹰锐士,嬴荡不禁心潮澎湃,热血沸腾起来。

    大秦有如此锐士,何愁不能崛起?

    站在高台上,嬴荡高举手中的秦王剑,高声道:“将士们!我是大秦的太子嬴荡!楚寇来犯,侵我国土,围我咸阳!你们的身后,站着你们的父母妻儿,街坊四邻,亲朋好友!你们脚下的土地,是我秦人的疆土!你们能把世世代代生活的故土拱手相让给楚人吗?”

    “不能!不能!”士气在一时之间就被鼓舞起来。

    老实说,战国乱世,礼崩乐坏,但是人心并没有丧乱,大家还是挺遵守战争的礼仪的。至少屠杀手无寸铁的黎民百姓,对一般都老百姓烧杀抢掠的事情大家都是干不出来的。

    深受上古先贤的文化所熏陶的人们,素质普遍较高。

    这就导致了嬴荡无法抹黑楚人!

    就跟天下列国之间的征战一般,边境的几个城池那是城头变幻大王旗,今天属秦国,明天属魏国,说不定哪天又是赵国的。

    不过大家都还是规规矩矩地生活着,给谁缴纳赋税,不是缴纳赋税?

    只是秦国的生活比较好,大家可是都听说楚人的贵族喜欢盘剥庶民的,跟吸血鬼一样。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

    嬴荡朗声道:“你们是我大秦的铁鹰锐士,是秦王征战天下的尖刀,为我秦剑上最尖锐的剑尖!十万秦卒出三千锐士!将士们!弟兄们!跟我用敌人的鲜血,浸染我们的征袍吧!”

    “杀!杀!杀!……”浑厚而充满悲壮的喊杀声响彻在咸阳城的上空,只不过因为附近的厮杀太过惨烈,所以就被掩盖住了。

    这一战,必须要胜!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嬴荡带头唱诵起来,随即,在场的三千铁鹰锐士都跟着唱诵:“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唱完秦军的战歌,嬴荡就让每个铁鹰锐士都捧着一只酒碗,把酒倒满。

    “与诸君共饮!”

    “干!”

    “啪啪!”一饮而尽之后,一只又一只的酒碗被摔碎在地上。

    每一名铁鹰锐士就跟打了鸡血一般亢奋起来,宛如西方的狂战士,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望楼上,看着嬴荡率领三千铁鹰锐士向着城门口杀出去的场面,秦王嬴驷一手扶在垛口上,脸色是五味杂陈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旁边的张仪幽幽地叹了口气说道:“大王,这真是太冒险了。太子这般激进,恐遭不测呀!”

    “冒险,但值得一试。古来征战,以少胜多,莫不是以险取胜的!寡人相信太子,相信寡人的荡儿,他不会让寡人失望的。”

    嬴驷的目光一如既往的坚定不移。

    “咔嚓嚓!……”原本厚重而紧闭着的正德门顿时被缓缓的敞开。

    那些推着撞城木的楚军士卒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被堵在城门口的秦军乱箭射杀。

    “跟我上!”

    “杀啊!”

    嬴荡嘶吼了一声,一人一骑率先跃马而出,手中的青龙戟横扫出去,在空气里划出了一道血腥的弧度,“噗嗤嗤”的声音炸裂开来,三名楚兵的身子便被挑飞出去,鲜血四溅,肉沫横飞。

    在没有马镫的战马上厮杀,困难度是比较大的,因为左手不能释放,任意的挥砍,所以这十分考验骑士的骑术、耐力和反应能力。

    没有耐力手臂发麻的时候,就会被砍死。而没有足够的反应能力,一个不小心,可能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都尉墨与白起各率三千人在嬴荡所部的铁鹰锐士之左右两翼掩护,浩浩荡荡将近万人之军,一下子就打得正在攻城的楚军一个措手不及。

    楚军,中军大纛。

    “什么?秦军竟然还敢冲杀出来?!”远在山坡上观战的柱国景翠愣住了。

    景翠万万没想到,遭遇如此劣势的秦军,竟然还敢出来一战?这不是以卵击石,自寻死路吗!

    从景翠的这个位置看下去,只见偌大的城墙外围,在正德门冲杀出来的黑衣黑甲的秦军,宛如一股巨大的黑色洪流,转瞬间就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入楚军的队伍当中,左右冲杀,宛如毒液一般四处蔓延着。

    人多势众的楚军好似汪洋大海,而突兀地冲击进来的秦军,则是好比一柄断流的利剑!

    这时,景翠已经注意到正在肆意杀戮,一人一马,犹入无人之境,异常凶悍的嬴荡:“那是何人?竟然如此勇武!”

    “不会是公子华吧?”旁边的庄蹻傻眼了。

    “不。”景翠眯着眼睛说道:“嬴华我见过,没有那么年轻!秦国蛮夷之地,尽出粗鄙武夫了。给我拿下他!我要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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