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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飞来艳福勇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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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蒙天赐与杜秉谦已经交谈了三个时辰,菜已换过一轮,他们却好像还没有结束的意思,就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他们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有的人相识多年却始终无法走进对方的内心,有人初次相见,却一见如故。

    忽地,一道红色的身影从窗子冲了进来,一下就到了跟前,就势就坐了下来,顺手拿起桌上的酒壶高高举起倾斜,头配合昂起,潇洒的喝了几口才利落的放下。

    蒙天赐静静的看着她。

    杜秉谦似有默契一般,也一言未发,静静看着她。

    红衣女子似被看的有点尴尬,短暂停顿后对着蒙天赐陪笑道:独酌不如对饮,如此美景,小女子愿意陪公子同饮。”

    红衣女子不笑的时候已经是个很美的女孩子,一种活色生香、生机勃勃的美,尤其是她眼波流转的时候,仿佛有千万个鬼主意,看的人只有予取予求的份了。

    这一笑起来,她的眼睛好像在发着光,实际上她整个人都好像在发光,映衬着她红色的披风,有一种让人心跳加速的光芒。

    蒙天赐此时的心有一种春风吹皱了池水的感觉,又像夏天吃到了冰镇的西瓜。

    杜秉谦倒是看起来冷静的很,道:“我们本身就是对饮。”

    红衣女子也不看他,还是盯着蒙天赐,回答道:“喝水的不算。”

    杜秉谦:“你……”

    蒙天赐忙打圆场道:“相逢即是缘分,姑娘好眼力”。遂让小二加了一副餐具,另加了几道招牌菜。

    红衣女子看了酒杯一眼,道:“喝竹叶青就应该用碧玉展,没想到这么大的酒楼还犯这样的错误。”

    说着自斟自饮了一杯。

    接着很自觉的拿起了筷子,伸向了新加的烧鹅腿。就像个在家挑食的小孩,美味的烧鹅被她把油亮焦嫩的皮一圈撕掉消灭后就被抛弃了,道:“烧鹅腿还不错,只是这只是右腿,差了点。”

    “菜心倒是新鲜,也够嫩,只是蒜蓉多了一些,盖过了菜的清甜。”

    “狮子头肥肉比例少了一点,入口就差了。”

    ……

    红衣女子像个食评家一样逐个点评了一番,小二的脸已经逐渐难看起来。

    蒙天赐倒是觉得有意思的很。

    他其实对食物也挑剔的很,只是本性随和,加上家教的缘故,倒是甚少批评菜肴的口感。这时候听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堂而皇之的把他的感受说出来,倒是有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到二楼看看,给我把这个酒楼给我包围,今天一定要把那个臭丫头抓到”,声音很大,人很多,就像是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在找人要闹事一样。

    “他们要找的人是你?”,杜秉谦问。

    红衣女子道:“自是不错。”

    杜秉谦道:“你打算怎么办?逃走?”

    红衣女子道:“我为什么要逃走?”

    杜秉谦:“那你是准备束手就擒?”

    红衣女子道:“我为什么要束手就擒?”

    杜秉谦:“那你能对付他们?”

    红衣女子道:“现在还不能。”

    杜秉谦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红衣女子道:“你们去对付啊!”

    杜秉谦道:“为什么是我们?”

    红衣女子道:“你们不是我朋友吗,朋友有难你们难道能袖手旁观?”

    杜秉谦道:“我们何时是朋友?”

    红衣女子道:“就刚刚啊,我们不是一起吃饭喝酒了,这都不算朋友?”

    杜秉谦有些无语。

    蒙天赐倒是更觉得这女子有意思了。

    说话间,几个身体健壮、手拿大刀的壮汉已经冲了上来,为首的是个紫红脸的胖子。

    咻,还没有看清怎么回事,为首的胖子已经咕噜噜从楼梯摔了下去。

    红衣女子的筷子只剩下一只。

    那群人一看,老大被摔下去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不知道怎么办。

    只听下面传来怒吼:“还愣子着干什么,给我一起上。”

    杜秉谦本来没有打算多管闲事,现在也无法置身事外。

    而蒙天赐本来就觉得这群人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毫无羞耻感的欺负一个弱女子,简直就是强盗所为。

    这种事情如果他都不出手,还谈什么行走江湖锄强扶弱。

    他只觉一股热血上涌,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随身携带的短刀,登时就冲了出去。

    杜秉谦见状,也拿起纸扇,加入了战局。

    蒙天赐跟杜秉谦学的都不是杀人的功夫,也没存着杀人的心,只是想尽快把这帮人打趴下,让他们赶紧走。

    好在来的人倒是没有多少练家子,都是皮毛功夫,他们两个起初应付起来还算容易,但是架不住对方人多,所谓三拳难敌四手,车轮战耗时耗力,他们已经快用尽耐心了。

    “小心你身后”,“踢他下盘”,“哎哟,看不出来你们两个武功不弱嘛”……红衣女子坐在一开始的位置上,连位置都没有挪,时不时往嘴里倒口酒,左右躲一下飞过来的碗碟,指挥他们两个打这个打那个,小心这里,躲着那边,偶尔丢根筷子扔个盘子帮他们打几下,就差抓把瓜子看大戏了。

    蒙天赐跟杜秉谦真是哭笑不得。

    “住手”,声音不大,却低沉而有力,自带一种不容拒绝的威严。

    打闹现场瞬间安静下来。

    蒙天赐把目光转到来的人身上。

    只见这人披着黑色的披风,戴着宽边的斗笠,佩戴一把长剑。

    他的右边眉骨处有一长条显眼的伤疤,说不出的恐怖;他好像不会笑,嘴巴下垂,眉头紧锁;他目光锐利而恶毒,仿佛带着无尽的怨恨;

    “两位兄台,我们只是想带走这位姑娘,这本与你们无关”,斗笠男道。

    蒙天赐道:“确实无关”

    斗笠男道:“既然无关,二位又何必多管闲事,自寻烦恼?不如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蒙天赐道:“路遇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闲事我为何不能管?”

    斗笠男道:“没有人告诉过你,多管闲事命不长吗?”

    蒙天赐道:“实不相瞒,家父确实经常这样说,特别是女人的闲事。”

    斗笠男道:“那你为何还要管?”

    蒙天赐道:“你们一群大男人如此欺负一个女人,我看不得。”

    斗笠男似是被气着呢,反问道:“一个女人?你可知她是什么女人,一个普通的女人能把我几十个兄弟耍得团团转?”

    蒙天赐道:“不知,我只知她是女人,而我是男人,还有比男人保护女人更天经地义的事情吗?更何况,她已经与我们坐在了一起,成为了我的朋友,我岂有眼看着朋友被欺负不出手的道理?”

    斗笠男似已经失去了耐心,厉声道:“那出手吧!”

    话刚落,就一个长身蹿出栏杆,从窗子飞了出去。

    窗子外就是一片江水,斗笠男找准几个落脚点借力,几个腾身已经到了江面上的一条大船上。

    随着几声惊呼,大家还没有看清,蒙天赐也站到了大船上,似是比斗笠男还来得轻巧、漂亮。

    斗笠男心中一惊,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毛头小子有如此好的轻功。

    他简直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年轻人有如此好的轻功。

    不同于之前的群殴,蒙天赐这次很有耐心,静静的对峙着,并不急于出手。

    风在吹,船在动。

    不知过了多久,斗笠男终于失去耐心,反手拔剑,剑光一闪,剑刃出鞘,剑光如同一道闪电,亮的人眼花缭乱。

    只是,蒙天赐已看不到这剑光,在斗笠男手刚想要触到剑柄时,他已经如同一只离弦的箭冲了出去,“砰”的一声,斗笠男就掉进了水里。

    蒙天赐就这样一拳把一个绝顶的剑术高手击倒了,他自己也有点不敢相信。

    他只是跟着直觉出拳而已。他甚至都没有用家传的刀。

    他真是觉得今天的自己运气好极了。

    直觉与运气,往往都是建立在对环境细致的观察,对实事准确判断的基础上,这一点又有多少人愿意承认呢?

    高手过招,胜负往往只在一念之间。

    无论多强大的人,如果心乱了,着急了,被人看出了弱点,找到了破绽,一招就够致命了,用不了第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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