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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父与子(第1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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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觉可以肯定,弗格森对贝克汉姆一定是又爱又恨。

    这是这老头一手‘带大’的孩子。

    1991年,苏格兰人弗格森将当时只有16岁的贝克汉姆带到了曼联俱乐部。

    当时的贝汉姆一脸稚气,其足球天赋固然是吸引弗格森的主要原因。

    但一头蓬松的金发和极具魅力的笑容也让曼联的教头感觉到他在未来的影响力。

    然而恐怕连这个苏格兰人都想不到,正是他的个人魅力,却变成了两人在12年后彻底决裂的根本原因。

    贝克汉姆在足球场上取得的成功绝对离不开弗格森的功劳。

    两人之间的矛盾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

    当时弗格森将他租借到了低级别的北普莱斯顿,贝克汉姆认为把他租出去就是把他剔除了曼联队的未来。

    不过,后来他自己也承认弗格森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段经历使他踢球的风格发生了很大转变。

    贝克汉姆在自己的第一本自传《我的世界》中写道:“毫无疑问,曼联的成功很大一部分归功于弗格森,我对他极其尊重,我们之间曾有过争吵,闹得沸沸扬扬,但我还是要感谢他。”

    “曼联队中所有的球员都是有野心的,而我们对弗格森表示绝对尊敬。没有教练就没有今天的我。”

    而弗格森也在自己的自传中写道:“只要与足球有关,我从不会让贝克汉姆失望。”

    这两个人虽然闹出了巨大的矛盾,两个人也从来从来都不愿意在公开场合言语和解、低头。

    都选择了最奇妙的方式:在自传里表达自己的情感。

    不得不承认的是,在矛盾没有激化之前,贝克汉姆和弗格森的关系确实形同父子,尽管父子之间也会有不可避免的矛盾。

    两人矛盾的激化和一个女人密不可分,那就是贝克汉姆的妻子———维多利亚。

    1997年,贝克汉姆陷入了与辣妹的恋情中。

    欧洲冠军杯半决赛期间,贝克汉姆不断给当时在美国的维多利亚打电话,甚至在训练和比赛前也如此。

    弗格森不得不命令他关掉手机,并在公开场合宣称恋爱中的贝克汉姆相当愚蠢,师徒间的隔阂由此开始。

    当年7月,正沉浸在新婚甜蜜中的贝克汉姆只渡过了三天蜜月就被弗格森急招回队,这让小贝大光其火。

    1999年12月,已为人父的贝克汉姆在维多利亚的建议下开始向欧洲各大俱乐部抛出橄榄枝,并表示为了给家人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愿意赴国外踢球。

    弗格森闻知此事后,怒斥贝克汉姆心猿意马,并与他大吵一架。

    还有一次,贝克汉姆的儿子布鲁克林生病,维多利亚要求小贝和儿子陪在一起,结果导致小贝缺席了两堂训练课。

    当他回到队中时,弗格森在队友面前勒令小贝滚开,贝克汉姆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训练场。

    在老婆的带动下,贝克汉姆开始尝试新的发型。

    这也让弗格森越来越感到无法忍受。

    贝克汉姆以全新的“莫希干”头亮相,弗格森当时给气得完全失去了风度。

    他咆哮着告诉贝克汉姆,曼联队要他立刻理发,如果不肯照做,曼联队就没有他的位置。

    但此后贝克汉姆并没有、理会,而是依然不断地更换着自己的发型。

    维多利亚的出现改变了贝克汉姆的生活方式,也让弗格森对贝克汉姆的反感情绪与日俱增。

    在主场被阿森纳淘汰出足总杯后,愤怒的弗格森在更衣室里一脚踢飞一只球靴,正巧踢中了小贝的眉骨。

    飞靴事件仅仅只是一个爆发点。

    《泰晤士报》首席记者迪克森在专栏中提到,贝克汉姆和弗格森,更像是备受宠爱的儿子夹在妻子和控制欲极强的母亲之间。

    小儿子有了新欢,年迈的母亲怨恨不已,握有当家大权的弗格森当然是最后的赢家,将小儿子赶出家门,但他也输掉了这一切。

    所以,弗格森对贝克汉姆是怒其不争,最怨恨的恐怕莫过于维多利亚那个女人。

    ……

    方觉打着哈哈笑,他想到了那个著名的传闻。

    有人曾经问弗格森,如果一把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他会选择瞄准温格还是维多利亚。

    老头面无表情问,不能两个都干掉吗?

    方觉就问,是不是真有这件事?

    “我现在最想干掉八卦多嘴的那一个。”弗格森说。

    方觉撇撇嘴,这老头,真的很难让人喜欢。

    “爵士,你打电话来,不会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吧。”方觉问。

    “你是怎么让那个女人同意他来伯明翰的?离开美国的大都市,来伯明翰这种‘小地方’。”弗格森挖苦说,“维拉这样的小球队也不是什么豪门。”

    嘿,这老头!

    等着吧,早晚打的你哇哇叫。

    “很简单,我给大卫打电话,我说,‘和我一起开创大场面’。”方觉道,“他就来了。”

    “滚蛋吧你。”弗格森没好气说,“他会听你的?他只会听那个女人的。”

    很显然,这就是弗格森打电话来的最终的目的,老头作为最了解贝克汉姆夫妇,并且一直对这两口子报以极大的成见,很好奇贝克汉姆为什么会选择来伯明翰。

    方觉当然不能实话实说,这件事背后是帕帕家族的人脉和资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吃软饭不要紧,重要的是,不能让别人知道。

    “信不信由你。”方觉直接说。

    电话那头的弗格森沉默了。

    方觉突然意识到,这老头打电话来,也并非是必须得到答案。

    也许,这就是这老头子的表达方式,他依然关注贝克汉姆,关心这个‘小儿子’。

    但是,又拉不下脸面去联系对方,拐弯抹角的打电话给方觉,从侧面了解一下贝克汉姆的真实情况。

    嘿,这父子俩。

    但是,很快,方觉又怀疑自己的这个判断了。

    “你挖走了我的七号。”弗格森道,“要还我一个七号。”

    “做梦吧你。”方觉直接就这么说了,“爵士,你不要以为我年轻好欺负。”

    这死老头,这是要挖角,而且是点名要阿什利扬。

    “阿邦拉霍那件事,你说了,欠我一个人情。”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你说过。”

    “我没有。”

    方觉突然觉得自己像是和一个小孩争吵,多幼稚。

    “记住了,你答应我了,将来阿什利扬转会,第一个通知我。”

    我特么什么时候……

    方觉话都没有说出来,电话就被挂掉了。

    嘿,这老头,没礼貌啊。

    看来,要阿什利扬,这似乎也不是弗格森来电的目的?

    那么,老头真的目的?

    方觉觉得自己似乎又有点明白了。

    他摇摇头,这老头,死要面子啊。

    而且,这么横,这么没脸没皮,这么自来熟,自己跟他很熟悉吗?

    不过,方觉不得不承认,弗格森的这幅做派,反倒是让他对这老头观感不错。

    方觉将这件事讲给妻子听。

    帕帕就笑了,她提醒自己丈夫,不要被弗格森的表面迷惑。

    翻译过来就是:这老头,就是一个修炼千年的老狐狸,一不小心就会着了他的道儿。

    ps:第1更,求月票,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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