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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章 不自由母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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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明端坐于天界,享受世间众生的顶礼膜拜。祂从信仰中汲取力量,祂既是信仰本身。蜘蛛神后是个残忍狡诈的神,有一帮不遑多让的信徒,在天界里有自己的地盘,称得上为所欲为。如今跌落凡尘,却被迫隐姓埋名,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其实这样说罗丝,或者玛露希露小姐也不对,她的本来面目恰恰不是黑暗精灵。就像躲在幽暗地域那帮精灵,也并非生来就黑。黑暗精灵的祖先肤白貌美,最喜欢在太阳下跳舞,于月光下歌唱。又是谁一手造成了精灵之间的血肉分离?罪魁祸首罗丝裹紧了头蓬,遮住那过于显眼的脸蛋和匕首般的耳朵。为了不引起注意,她早放弃了马,双腿走得磨出了血泡。

    乌云里有恶魔,旱地上有异教徒,法兰克变得水深火热,极其不适合普通人生存。把笨蛋骑士卖给地狱犬后,没了掩护的罗丝选择走奥斯曼人的地盘,她觉得人类更好对付,容易蛊惑。

    恶魔大多不在意美丑,异教徒重视得多,美女在他们眼里是宝贵的资源,一旦看见岂能放过。玛露希露混进了人堆里,她发现戴着尖顶盔的士兵不怎么为难普通人,便以为自己也能蒙混过关。这种幻想持续到她看见年轻女人纷纷蹲下来从地上挖泥抹脸,有热心人建议这位躲在斗篷里的小姐最好照做。

    罗丝理所当然的拒绝了,堂堂天神,岂能自污。她看着异教徒粗鲁的掀开人们的旅行斗篷,又被下面那一张张涂满污泥的脸恶心的直皱眉。找不到漂亮女人的突厥兵转而盯住马车,用弯刀挑开覆盖其上的油布,车里装着些模样味道都很可疑的食物。还有个半死不活的老太太,显然不受突厥人喜欢。

    “快滚,快滚!”异教徒会的法兰克语不多,大家听得懂这句就行。

    难民如蒙大赦,加快脚步从异教徒身边溜走。罗丝趁机跟着人群前进,她的斗篷原本属于勒高夫,既然骑士已经死透了便归她所有。这斗篷根据骑士健硕的体型订制,又厚又大,罗丝的脸能完全藏进去,她安全通过了前排的突厥兵,没引起任何注意。

    一个法兰克本地人模样的男子跟异教徒站在一起,动员难民都去加来,说那里有食物和庇护所等着大家。有不少人听从了建议,转向加来的方向。也有人仍然坚持去尚未沦陷的圣艾迪安避难,罗丝加入了后者。圣艾迪安可以当做蜘蛛神后去勃艮第的中转站,运气好的话她能在那里搞一辆马车找两个随从。

    信徒是帮虐待狂,自己的侍女是根燃烧的蜡烛加上一张丑脸,这并不意味着罗丝不懂享受。神后只是喜欢看凡人折磨彼此,她对自己可是非常爱护的。

    愿意去加来的,立刻得到了异教徒骑兵队护送,不愿意去的也没人阻拦。有些难民小声议论是不是突厥人转性了,罗丝不以为然。恶魔喜欢血腥的屠杀,异教徒如果滥开杀戒,只会把灾难引到自己头上。

    “呜……”耳边传来了一声狼嚎,罗丝回头张望,所有人神色如常。正当她以为自己听错的时候,又听到了一次狼嚎。众人依旧没反应,蜘蛛神后不敢掉队,只得跟着队伍走。

    “呜……”狼嚎再次响起,总共嚎叫了三次。

    其实哈坎算不上一个变态的暴君,他不过是太自以为是,也许还加上一点被胜利冲昏了头脑。黑暗精灵巫师强烈建议苏丹撤退,从加来港上船离开法兰克。苏丹坚决不同意,为此还当众把黑暗精灵捆起来抽鞭子,以此警告胆小怯战的人。从大局看苏丹的做法没错,这是在敌国的领土,如果主君都惊慌失措,那撤退只会变成溃退,全军覆没指日可待。

    可谁都没想到哈坎真要跟恶魔决战,苏丹一定是疯了。

    奥斯曼军队摆开了正面进攻的架势,意欲击败恶魔,成为法兰克的新主人。哈坎信心十足,奥斯曼人在黎凡特的荒漠中消灭了独眼巨人部落,他也是有点资本的。

    只可惜砸的法兰克骑士丢盔弃甲的投石机没了大用,至少半数的恶魔长着翅膀,恶魔也不在意伤亡。满天飞的恶魔,单靠扎克一个巫师和几百人的弓箭手打不下来。成群结队的飞行恶魔直取奥斯曼中军,全靠禁卫拼死战斗加上恶魔无法长时间在太阳下活动,苏丹才捡回一条命。

    太阳光成了那天的救世主,保证了狼狈逃窜的奥斯曼军队没被恶魔衔尾追击。打了败仗,自然要找人开刀问罪。苏丹的第一目标是伊哈姆将军,但那家伙溜得太快,带着部下马不停蹄在加来港登船撤回了伊比利亚。苏丹只好退而求次,找侏儒工程师的麻烦。

    浓修和同胞们是奴隶,没资格参加军事会议,甚至没资格出席针对自己的审判。哈坎的原话是“杀几个”,这话让负责执行的禁卫有些难办,经过激烈讨论,带头的禁卫决定留下一个侏儒。这就既符合苏丹“杀几个”的要求,又保住了给军队制造攻城器械的技术人才。

    可怜的侏儒只有干活时才会被取下镣铐,晚上睡觉就得戴上,面对奥斯曼人的屠刀,连举起手保护自己都做不到。无能为力的浓修闭上了眼睛,听着同胞的惨叫,而那把刀却迟迟没落到自己头上。奥斯曼人还需要侏儒的技术,才留了这么一个活口。

    独自幸存的侏儒下定决心要逃跑。浓修的计划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苏丹默罕默德二世绝对想不到,就是他身边那个该死的黑暗精灵巫师扎克也不能阻止浓修。

    既然哈坎把失败的原因怪罪给投石机,浓修便投其所好,声称有新的改造。哈坎喜出望外,允许侏儒工程师日夜围着投石机转。浓修要了很多毛皮和绳子,他要做一场伟大的实验,不成功母宁死。侏儒不会骑马,而且马匹作为重要物资,日夜有人看守,侏儒同样缺乏战斗的本领,不是卫兵的对手。苏丹自以为看住了马,晚上把侏儒锁起来就万事大吉。加来港是一座有城墙的城市,侏儒没本事通过城门。

    他看不起天才,注定要付出代价。

    浓修在帐篷里用木棍做成了一个八尺长三尺宽的木架,把毛皮钉在上面,再固定到他的背包,就是一个粗糙的翅膀。侏儒虽然生活在地下,并不妨碍浓修幻想着有朝一日翱翔天际。完成了作品的浓修走到帐篷外,看守他的突厥兵还没睡觉,投石机边上也围着些人。侏儒又缩了回去,时机没到他并不急着行动。

    等了好半天看守才走进帐篷,晃了晃手里提着的镣铐,侏儒乖乖把手伸过去任由对方锁住。浓修的态度很让看守满意,大发慈悲没锁的太紧。当看守把侏儒锁起来,就会去睡觉。浓修是能发明巨型投石机的天才,复制一把小小的钥匙岂是难事。

    侏儒从衣服里摸出做好的钥匙,迈开了走向自由的第一步。他拖着翅膀走出帐篷,小心翼翼的固定好,看起来就像在头顶上撑起了一个长方形的伞。他顶着大伞走向投石机,这架巨大的工程机械早已被固定到发射状态,侏儒借口说明天要做实验,忽悠看守赶着牛把投石机设置好。

    从发射架到捆好的绳子有十几米远,这一步他可没办法骗人来帮忙。浓修有别的办法,他在绳子边上点了根蜡烛。火焰一点点的吞噬着麻绳,侏儒赶快跑到发射架顶端手脚并用抱紧。他在下面看过很多次发射,自己成为炮弹倒是第一次,也恐怕是最后一次了。

    投石机将它的创造者狠狠抛到了夜空里,浓修用木头和毛皮做的翅膀起了作用,成功的“飞”了起来。投石机最远射程超过一里,靠着新发明浓修能再多飞出一里多。从天上他能绕过布满守卫的城墙,安全落到加来港郊区。城墙上当然有人,浓修在上空看得一清二楚,奥斯曼人显然不会没事就抬着头。苏丹的宝贝工程师飞越了城墙,从这里开始高度逐渐下降。侏儒忽然意识到忽略了一个问题,他没法控制翅膀的朝向和降落速度,而加来城外就是片满是瓦砾的废墟群。

    除了用“好歹死时是自由身”来安慰自己,浓修什么也做不了。幸运再次眷顾了他,侏儒安然无恙的在一栋被焚毁的房子旁边着陆。衣服磨得稀烂,牙齿摔掉了两颗,半边脸肿胀不堪。侏儒却仰头对着夜空放声大笑,等笑够了,浓修割断翅膀,用打火石点燃了新发明,侏儒绝不会再让奥斯曼人染指自己的创意。浓修走进了夜幕,黑暗视觉能让他看的清清楚楚,不至于撞上巡逻队。

    地底侏儒的家乡远在黎凡特的地下岩洞,浓修没有能力独自回家,他也不想回去。侏儒要去找法兰克人,为死去的同胞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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