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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芳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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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陈家沟的民宿二楼,城中乱斗的风波过去不到两个月,荥阳城里的人们似乎都忘记了以前提心吊胆的岁月。

    曾经欺压商贾的西城帮,无恶不做的司马青,聚集绿林的黑山豹,最敬畏又胆寒的孙老头。

    才没多久,这些人的名字就消失于茶余饭后的话题中,世人总是健忘的,很久以前那个让人恐惧的疯子也不知何时淡忘于所有人的记忆中。

    “疯子”张晓风坐在二楼的窗台往外看,楼下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有摆摊做生意的,有远道而来奔着购物节来的乡民。

    如今方圆百里之内,几乎没有木匠陶匠这样的手艺人,家里那些小物件换了要修要新买的,只能来举办购物节的市场或每月一次的集会。

    “十三你说,这李崇文究竟有什么本事,小石头怎么就这么信服他”张晓风问道:“我观此人,胆小怕事,文武不通,甚至比我还好吃懒做,怎么整个红河村都把他当英雄对待”

    “不合情理啊”张晓风看着阴郁不言的十三,这个闷葫芦,早晚会被他无聊死。

    “这是因为李崇文对红河村所有人有救命之恩”十三回道。

    “把人逼到绝路,再施舍,这叫救命之恩”张晓风讽刺的笑道:“没他办的那些什么工厂,现在这楼下街道边,那么多拖儿带女的手艺人,能落到如此地步”

    “可总归还是给了人家一条活路”

    “这些手艺人,进了工厂,如果考核过关,就能做技师,如果愿意带几个徒弟,养活一家老小还是无忧的”

    “呃,算是吧,以前总以为他和那帮商贾无异,后来才知他并非爱财如命之人”张晓风叹道:“当初看他心善帮了一把,也不知是福是祸,毕竟人心易变。”

    “对了。这次有没有打探出什么消息?”

    “消息是有,不过不是你想要的,香皂配方红河村守的很严,好在我学了不少简体文和数字,得知原材大概就是肥脂和牛骨之类的”

    十三费劲几次溜进放置原材的仓库,这些大多数是张登从各地收购而来。

    如果张晓风知道这其实是香皂和骨瓷两个完全不同产品的原材,不知心里作何感想,后来他可是拿着肥肉和骨头天天折腾。

    十三出门后装作买了些街边小食,现在的陈家沟,已经多了很多小商户,洪记盐铺甚至还在这里开了新店。

    洪记可是大盐商,一般都只在城里开盐铺,能把店开到这里,也是看中了红河村的前景。

    红河村自从收编了其他势力,不但接受了他们之前的生意行当,还源源不断的安置外地投奔的流民。

    现在的红河村人数已达三千六百多,这还不算荥阳城已及周边几个县的公司职员。

    “哎,这不是木头吗?咋上街来啦?”一个路过的村民问道。

    “嗯,买些糕点”

    “咋,买糕点,送给哪家的闺女,要不要你婶子给你去说个媒?”现在红河村的未婚男子可都是香饽饽,周边几个村镇的姑娘都巴不得能嫁过来。

    “嗯,大叔你误会了,这是给宿舍里几个朋友带的”十三有点尴尬,时不时有人给他打招呼,原本没几句话的木头现在也认识了不少有趣的人。

    “别搭理那几个懒脚货,要我说,木头你也快二十多的人了,是该娶房媳妇,虽说你无父无母没人照料着,但娶妻成家是大事,可不能耽搁了”

    大叔的热心肠让十三很感动,这么多年,真正关心自己的人,说是木头的他也是心里有数的。

    随便搭几句话十三就通过桥上检查回了宿舍,十三现在是正式职员了,为了外出方便,趁着这次职位大调动,申请调到总公司的运输部。

    现在分出这么多新公司,总公司人员短缺,这种申请很快就会通过,并且以他的老员工的资历,好的话还能担任个小队长。

    曾经的十人宿舍,现在只剩下六人,两个派了出去,两个已经成家的,这次分配到了华陶的新工厂。

    六人中,他和莫家康最熟,莫家康就是那个曾经改造和泥的年轻人,现在是华陶公司的一个组长,也是六人宿舍里的舍长。

    莫家康年纪比较小,又一心钻研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如果不是没有成家,华陶公司早就给他分配新房了。

    宿舍一角摆着许多莫家康自己折腾出来的所谓“机器”,见木头回来,头也不回的就问道“吃的带了没?”

    “带了,村口数过来第三家买的绿豆糕”十三把最多的一份放到莫家康的床上。

    “谢了,木头”莫家康说完就继续折腾他的木质机器。

    “对了,家康,下个月我估计会分到运输部,晚上记得自己去食堂打饭,别一下工就跑回宿舍”

    “知道了”莫家康也不是个多话的人,也许正是两个木头,所以才成为这么好的朋友吧。

    忙碌的红河村,李崇文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过了,属于他独有的房间秋菊还是会时常过来打扫。

    “会不会太过冷落她了”李崇文有点心虚,这两年,秋菊已经成长为一个大丫头,天天和那些多嘴的妇人在一起。

    自己在城里做的好事估计秋菊也道听途说了,就不知道她们的版本是怎么样,自己反正是有点不敢面对秋菊。

    夜总会的生意越来越好,那个如花似玉的芳华姑娘,一跃从一个算不得头牌的姑娘,成了夜总会的总经理。

    大家私下里都不叫总经理,而是叫大管事,只要是夜总会的是,芳华姑娘都管,以前的管事都撤了,一个姑娘做到这么高的位置。

    李崇文也堵不住大家的嘴,就连竹回和陶然等,见着李崇文都是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

    估计是担心李崇文会和这个芳华姑娘发生些什么不正当的关系,要真是年轻人控制不住自己,发生了就发生了,可千万别当真。

    连春花大姐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特意找还在学堂教识字的秋菊聊。

    “孩子们读书写字,自有那些学长去教,别整天守着学堂,有空多样总领房跑跑,别让些不干净的骚狐狸给玷污赃了”

    春花大姐的话已经很直了,已经见过世面的秋菊小姑娘哪里会不懂。

    只是李崇文经常避着秋菊,最近几个月几乎都没怎么回红河村,要回来也是匆匆忙忙处理完事就走了。

    小姑娘很早前就自己把自己当成李崇文未来的媳妇,那时的红河村不过二三十人,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以前的崇文哥哥经常会带她出去,两个人累了,崇文哥哥就讲故事给她听。

    后来我还鼓励她学习写字,说女孩子也能和男孩子一样,有自己的事业。

    自己的事业,秋菊从来不在意有没有自己的事业,她不懂,只知道崇文哥哥说需要她教会大家写字。

    就这样,秋菊异常勤奋的学习简体字,以为这样就能永远留在崇文哥哥的身边,给他记录各种事情。

    可是,自从她能熟练写字记录之后,李崇文就把学习组升级成了学堂,所有红河村的小孩都要学习这种简体字。

    几百个小孩,就算有很多小弟弟妹妹当了学长,能分担部分教学,可是她的工作却越来越重。

    前段时间还把最先一批优异的学长分派到夜总会的收银台,没了这些学长的帮忙,秋菊更是分不开身了。

    身边的很多人都在说崇文哥哥和夜总会的姑娘,走的很近,天天黏在一起。是真的吗?难道崇文哥哥喜欢比他大的女人。

    很多夜里,秋菊都躲在被窝里伤心的哭泣,只要崇文哥哥喜欢就好,可是就算崇文哥哥你要喜欢。

    也千万不能喜欢夜总会那里的女人啊,她们都是,她们都是害人的狐狸精,崇文哥哥你这么聪明,怎么就不明白呢?

    春花大姐和陶然等都是担心,这个叫芳华的姑娘长的不错,待人接物也和善,论起做生意赚银子也是聪慧过人。

    不过她的出身是个过不去的坎,李总领年纪轻轻就创下红河公司这么大的产业,偶尔犯错可以,要是真把这个女人纳为妻妾就万万不可。

    李崇文虽然年轻,却是众人的上司,按公司制度,下属对上司必须绝对毫无赘肉的完美曲线,的服从,更不能质疑总领的任何决定。

    秋菊和公司一干中高层都很熟悉,众人希望她能委婉的劝说一下李崇文。

    李崇文心虚的很,因为他确实没经受住考验,早在让芳华姑娘试穿黑丝制服的时候,换好衣服的芳华姑娘格外动人。

    李崇文不是不知道芳华姑娘曾经也是接过客人的,二十三的芳华穿着紧身衣裙,整个就像熟的不能再熟的水蜜桃。

    弯弯的柳叶眉,鲜红欲滴的薄唇,特别是那毫无赘肉的完美曲线,李崇文差点又要画副旗袍的设计图,让华服公司做出来穿在芳华身上。

    二十三岁,才是一个女人最完美的时候,秋菊这种不满十五的姑娘,李崇文连想都不会去想。

    脑中印画着芳华的微笑脸庞,真比起来,自己这么久见过的,也就那个娇柔做作的大小姐能与之相提并论。

    当晚,李崇文就沦陷了,还好,是在梦中。

    李崇文的胆小在骨子里流淌,这种级别的美女,李崇文向来是只敢做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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