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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夏家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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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旧的夏家酒馆总是胡同里最迟打烊的铺子,许是生意不太好吧。

    掌柜是姓夏的一个老头,每天都是懒洋洋的坐在柜台那里沽酒。

    酒馆内入夜就点亮两盏昏黄的油灯,当他看没有客人了,吹熄一盏之后,总会有一个奇怪的人悄悄进入酒馆。

    “来啦”老夏从来不用抬头去看。

    “小妹和姓李的越走越近了!”来人话不多,表情木然。

    “十三,最近怎么总是听你报这种无用的情报”老夏已经几次没给那边提供有价值的东西了。

    “好吧,说点别的”被叫做十三的正是华能煤业公司的负责人木宽之。

    自从混到红河村,就因为不说话没喜怒哀乐,被大家叫做木头。

    后来入京途中,被李崇文赐名木宽之。

    老夏这才抬起头,“哦”了一声。

    “红河公司除了香皂研究到了第三代,最近更是实验出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有什么?”老夏不动声色的拿出纸笔。

    “精盐、水泥、滑轮、面霜、香水、酒精……”木宽之没说一样,老夏的心就越沉一分。

    “这么多!”老夏问道“那种价值更高”

    “都不可估量!”木宽之说的是实情,对于商业来说,每一种的配方都是千金不换的。

    “好的”老夏说道:“还有事吗?”

    “没了”木宽之说完就走,就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这个红河公司,不简单”老夏喃喃自语道。

    将纸条上的文字熟记以后,他步履蹒跚的凑近灯火,点燃烧掉。

    酒馆还是破旧的酒馆,灯未灭,又是一个轻盈的脚步声走进。

    “还知道回来!”老夏这次连回头都不需要,这个脚步声,闭着眼睛都能知道是谁。

    “爹,女儿不是有事忙着吗”姑娘将门掩好,时间不早了,说完就得走。

    “妳这手腕上何时多了个镯子?”老夏一眼就看到了,女儿今天好像有点不同了。

    “爹,这是别人送我的”小环姑娘内心欢喜道。

    “姓李的”老夏质问道。

    “爹,你不是说不管女儿的事吗?”

    “好啦,环儿,爹不管,不过妳需知道,这个李崇文将来定非池中之物”

    老夏不无担忧的说道:“我是怕他会误了妳,妳也要清楚,妳只是我夏家的闺女,无门无第,怎知以后他不会生出轻视之心”

    “爹,你这就误会他了,他现在不也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而女儿不过一个卑贱的丫鬟。”

    小环辩解道:“他与你想的是不同的,他不是那种会在乎家世的人”

    “罢了,爹老了,万事由妳”老夏收拾好东西,准备送女儿出去后关门。

    小环悄悄的将一个油布包塞给老夏,不做声转身就走。

    老夏拴好门,打开油布包裹的东西,是上好的桃仁酥。

    这孩子,想要讨好我,连这些东西都准备好了,爹没这么糊涂,妳若真心喜欢,爹又为何会阻拦妳。

    只是这乞丐出身的李崇文,不简单啊,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北斗七星都开始重视起来。

    最后一盏油灯也熄灭了,夏家酒馆还是个破旧的酒馆。

    这个胡同里,从来就没几个人在意过。

    洁白的宣旨上,娟秀的字迹工整婉约。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

    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他说的故事里,这段感人肺腑的话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骗人的,第二次时已经真的后悔莫及。

    若不是用情至深,是绝对想不来这样的句子的,若不是情海浮沉,也不会体会到,两次同样的话,真正领悟时已是心如刀割。

    “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彩蝶郡主睡不着,她开始回忆起第一次遇见李崇文的时候。

    那时他就是一个恰逢相识的陌路人,虽然无才无势,却也不卑不亢。

    在一个小小的荥阳城,他总是在人群里痞痞的笑,仿佛一切无他无关。

    而他现在已经算是名动京城,虽是从五品的低阶官员,所做之事细细道来,没一件是小事。

    彩蝶郡主抚摸着自己写下的文字,虽然比起西游记来说,更像市井小民的谈笑之语。

    但若是反复细读几次,便能明白这其中的苦涩。

    看似满篇荒堂文字,实质却是至真至情。

    “看到最后,我才明白,那留在心里的东西,原来是一滴泪水”

    彩蝶郡主想到,至尊宝以为自己爱上的发誓要娶的是蜘蛛精,没想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真正一直爱的,是命中注定的那个女孩。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娶我。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

    突然一滴泪水毫无征兆的滴落在白色的宣纸之上,在猜字上晕出淡淡的痕迹。

    难道,从第一次见到你,从你讲这个故事开始,就在我心里留下了东西,而我,一直没有发现过。

    彩蝶郡主拼命想忘记这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男人,却不料越想越陷越深。

    几天后,一本名叫《大话西游》的书畅销,不过这次不是文人追捧西游记,也不是孩子热忠乐园童话。

    而是不知从哪家的香闺开始传起,但凡识字的千金小姐还是小家碧玉,便连风尘之地的女子也是竞相追捧。

    署名上那个叫李崇文的人被传颂成情圣,如果不是李崇文做事还算低调,这回估计连上街都怕被人投怀送抱。

    因为从叶婉秋那边传来的消息,光她红馆里弹奏乐曲的几个大家,已经夜夜捧着此书入眠。

    说是初闻甚喜,再读悲怀,续读数遍肝肠寸断。

    大话西游,难道不是搞笑无厘头吗?怎么变成人人都心碎的悲剧了。

    叶婉秋其实也是看了许多遍,她的免疫力还好,因为陪伴李崇文许久,知他完全就是一个感情上的白痴。

    红河村里一直有一个等你的女子你还记得吗?

    秋菊是自己的姐姐,明着喜欢李崇文甚至连女子的矜持都舍弃了。

    为了总领在京城能多些人帮衬,她是日日夜夜的教授孩子们习文识字,希望能早些帮到她喜欢的人。

    可是总领好像忘记了一般,而且在京城,也与其他女子并无多少联系,除了文林报的那个叫小环的丫鬟。

    叶婉秋默默地将心事埋在深处,她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总领给了自己未来,就要好好的珍惜它利用它,去帮助更多的人。

    感情上的这点事,不应该时常想起,扰乱心智。

    总领说过,做情报的人,不能有男女之情,妳既然选择这条路,就要考虑清楚,斩断情根,我才能放心的让妳去做。

    “总领,小叶子可以的,小叶子能做到。”

    “真的能做到吗?”叶婉秋问自己,随手把书册放到书架的最上边,不要去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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