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弹窗广告,好看的免费小说阅读网,赶紧加入收藏夹吧!
首页 > 玄幻魔法 > 云泽纪 > 第14章 有飞剑杀人 阅读设置

第14章 有飞剑杀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云泽纪 小说()”查找最新章节!

    鹿谣于午时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栋红色的楼阁。

    与梦中那通天高楼比不得,画卷上的红楼缥缈虚无,虽透着一丝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大气,但更多的却是说不出的诡异,图中万马齐喑百鸟尽落,人族蛇族熊族兔族狐族等统统跪倒膜拜,瑟瑟发抖。暗红色的光芒从那红楼中散出,好似能摄人心智。

    “醒了?”清澈动听的声音打断了鹿谣继续观摩画卷的想法,一个身着青衣的男人坐在房间里,桌上有棋子和棋盘,看样子是在打谱。

    “床尾有用于洗漱的热水,饿了就自己下楼去吃东西,你的刀跟书在柜子里,走的时候别忘了拿。”

    且不问自己身在何方,也不问眼前人的身份,鹿谣最后的记忆停留在漆黑天空中的那对赤红瞳孔,还有那个残废少年和青蛇化作的女子,至于再往前……朝歌北城的城墙上,当时自己绷着一根弦登上城楼,除了刺鼻的异香外,那里还有一颗血淋淋的……

    突然鹿谣有些反胃,看样子这件事是真的没跑了,在此之前的那些约莫就是梦境。当时自己应该是昏迷晕了过去,不然想必会吐上一地,现在镇静下来再去回想昨晚发生的事情,一切怪异的让人忍不住质疑其真实性。鹿谣的记忆力算是不错,虽不能说是有过目不忘的能耐,但只要看过一遍,都能讲个大概出来。但他有一个毛病——就是厌恶入眠,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是,鹿谣非常讨厌睡觉这件事,因为从小到大,只要鹿谣入眠,就必定会做梦,平常人醒来后即使是很深刻的梦境,也会在一炷香的时辰里消失殆尽,往后便再也想不起来。

    但鹿谣不会,只要是他做过的梦,他就全都记得,比背书还要清晰,像印在他的脑袋里一样,无法剔除。

    “我昏倒在城墙上?”鹿谣问道。

    “不知。”

    “睡了多久?”

    “几个时辰。”

    “你是巡城的士卒?”

    青衣人执白棋落子,反问道:“你看我像吗?”

    鹿谣从柜子里将自己的书册和短刀拿出来放在一旁,打了盆热水洗了个脸,些许是胃里还有些倒腾,所以并不觉得饿,只是拿上他那柄短刀走到正在下棋的青衣人对面坐下,开门见山的说道:“你跟踪我?”

    鹿谣记得昨夜大雨之下,城墙上巡逻的那些守卫统统不翼而飞,显然是有东西从中作怪,施了障眼法术,刘多常念叨的那些旁门左道里就有许多这种伎俩,青衣人能安然无恙的将昏迷的自己带到此处,这蹊跷背后是何人所为?只要动点脑子想想前因后果,就已不必明说。

    青衣人哑然失笑,落黑棋直言道:“我只是恰好路过那里,看见有人昏迷便带回来,这也不行?”

    鹿谣行了个礼谢过,坐姿极为不雅,虽然笑着,可话语中却没有一丝温热,问道:“那封信是先生的手笔?”

    是个人都听出鹿谣语气里的怒意,可青衣人只是平淡回到。

    “写的如何?”

    鹿谣沉住气,说出了心里话:“高,很高,先生手法奇妙,惊为天人,鹿谣儿五体投地,佩服的不能再佩服。”

    “过奖。”青衣人停下落棋的动作轻笑道,不等鹿谣发火,突然话锋一转。

    “我若想收你为徒,成否?”

    鹿谣没有回答,脸上很耿直的写着“我拒绝”三个字,甭管眼前青衣人能有多大能耐,即便当下局面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鹿谣虽然怕跟官家打交道,却从来没说自己过怕事。朝廷命犯都敢往家里藏,一根傲骨,还能顶不住这十四岁的轻薄身子?

    单凭那封绝无好意的人头信,青衣人就已上了鹿谣的黑名单。

    “无碍。”青衣人正色道,伸手去拿白棋,鹿谣发现他的手并未与棋子接触,只是在棋盒上方一过,棋子便贴在他的指尖之上,没有丝毫落下的迹象!

    “我们曾经见过一次,俗话说,一回生两回熟,熟人相谈,我就直接开门见山的讲了。”青衣人落子于棋盘,缓缓道,“陆之行已落入天眼之手,四大令中有其三不日便会降临朝歌,你若拜我为师,我可以帮你将姓兰的丫头送至东海。”

    鹿谣震撼!瞪大了眼珠子还没来得及说话,青衣人忽然起身开门,紧接着便发生了另一件更让鹿谣匪夷所思的事情。

    那走进来的不是人,而是一只抱着瓷坛双脚走路,巨大无比的‘老鼠’。看那模样,分明不是普通家鼠而是异族,可人族地界怎会出现异族!这里又不是东海或者边境。难道说,一个古怪的念头划过鹿谣的脑海,让他忍不住起身走到窗户旁边。

    刚进门,那老鼠便开口用尖锐的嗓音说道:“您要的东西到了,请您过目。”

    “放在这吧。”青衣人面无表情,转头看向窗边的鹿谣,平淡道,“这里是二阁之一的‘通天阁’。”

    不用他说,鹿谣也知道了,朝歌城里哪有这么高的地方?即使是在帝院顶层的阁楼里,或者是摘星楼最上方的房间,也绝不层有这般骇人的景象——鹿谣从窗外望去,漫天云雾,伸手可触云端,向下看,竟是望不到尽头。

    层层通天,幽幽之阁。这里是世外玄妙之处,号称灵魂交易所的通天阁!

    “这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有了这个东西,你大可随时带走兰幼时。”青衣人将刚刚那巨鼠送来的瓷坛取下封盖,往前轻轻一推,鹿谣扭头望去,只见坛中漆黑一片,似雾似水的东西在其中流淌,有股异香朦胧,像极了昨晚朝歌城中那股诡异香味。

    “此物,名为幽泉,是用上樱花的花瓣碾碎以后做成药,由通天阁专门的药引子吃进体内,入体便会散成流水,侵蚀血液,待七七四十九日大成之后放血于坛中,沉淀百日方可为常人服用。至于药效,实在是多不胜数,你什么时候决定带兰幼时出城,便取坛中幽泉,给她和你自己各饮一口,可保你一路顺风。”

    鹿谣怔怔的听青衣人说完,握紧短刀挑了挑眉,没由来的冒了句:“先生认为,晚辈有能耐把先生撂翻在地吗?”

    青衣人想了想,认真道:“约莫是不能的。”

    鹿谣将刀平放在桌子上,端起青衣人面前的茶杯很不客气的一口饮尽,闷闷不乐的说:“先生就不怕我兵行奇招,乱拳打死老师傅?”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行走江湖最忌讳的事情,除了感情,就是看走眼。鹿谣话里就是这个意思,可惜他是打肿脸充胖子,肚子里没几斤墨水,朝歌城是个不小的江湖,却没那么多让人叫好跌宕起伏的精彩故事。不像北大荒、南海、大漠那些疙瘩,在那种地方看走眼,那可就不是赔点钱道个歉的事情了,到那时候甭管境界高低,是人是鬼是猪还是狗,任你一阶二阶还是九阶,是魂师还是命师,只要小觑他人栽了跟头,就只能满招损连连败退,见血封喉脑袋别枪杆子上那是常事,最气的是让他人当了垫脚石一战成名,死都死的不痛快。

    青衣人倒也洒脱,淡然一笑,自己动手又续了一杯茶,明言道:“我纵横天下十余年,不敢说能比肩上高,却也有信心与之一较高下,活了大半辈子,看人还从未有看走眼过。既然想收你为徒,不妨与你明说,你是我第一个,一眼看不透的人。”

    鹿谣骇然,正襟危坐道:“先生言过了,鹿谣儿只是个寻常手艺人,在道上混口饭吃,偶尔去河边脱光了洗澡,也没觉得自己哪里与常人有异,若一定要说,鹿谣儿斗胆妄言,先生是觉得我下面的鸟比普通人大的多?”

    青衣人再次拿起棋子,身后的大门猛然骤开,一股无形的力量将鹿谣托起,直直的扔出了门外,耳边回响着青衣人的声音。

    “慢慢考虑,你来,我就等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小技巧:按 Ctrl+D 快速保存当前章节页面至浏览器收藏夹;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回到上一章,按 →键 进入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