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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孔兴昌的自信!招亲大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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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辰突然有些头皮发麻,这小妮子坠入爱河之后,是已经不知羞耻吗?竟然在大街上这么喊...



    他被伤之后,坚硬的心,第一次有些动摇,仿佛裂开了细微的缝隙。



    “舔狗没有房子!”系统声音幽幽传来,这不就是穿越前的苏辰吗?疯狂舔自己喜欢的人。



    周围的路人全都停下,一脸笑意看着这对青年男女,有几个上了年纪的过来人,甚至还露出欣慰的笑容。



    想当年我也是这么青春,在夕阳的余晖下,对着她告白的啊。



    年轻真好。



    苏辰淡定往前走去,只是心跳莫名有些快了,嘴角露出些许笑意,又很快消失。



    或许...徐天燕...值得尝试吧...



    不过想要撩到自己,还需要更多努力。



    徐天燕把这些话说出来之后,也不管苏辰什么情况,小跑两步来到他身边,重拾自信。



    ...



    ...



    “少爷,已经调查清楚了,这是您明天要对战的选手名单!”老奴将一份表格呈上。



    孔兴昌接过随便看了几眼,便将之焚烧干净。



    手上燃烧着的,是一团透露着邪恶气息的黑色火焰。



    “一群废物,一个能打的都没有,看来明天,我随便都能获胜了!”孔兴昌不屑道。



    孔兴昌,雷州孔家三少爷,炼魂初期,拥有能力:控火,魅力榜第147名。



    “那是自然,这群废物怎么有资格与少爷您一较高下,无论是外貌还是实力,都没法和您比,明天您只要稍微展示下,就能抱得美人归了!”那老者一脸狗腿子模样,阿谀奉承道。



    “哼,美人不美人不重要,老初,你确定那林晓涵,是至纯血脉?”



    “千真万确,那是二十多年前,林锦天带还是孩童的林晓涵去雷州玩,家主亲自发现的,不过当时家主并没在意!”



    老初名为孔初,锻体后期,是孔兴昌的心腹,曾经是孔家家主孔孟阳的仆人,后来被派去教导孔兴昌,结果被孔兴昌收服。



    至纯血脉,相传是天下最纯净的东西,可以净化一切邪恶之物。



    孔兴昌因为机缘巧合,获得邪魔圣火,那是一种无比邪恶的火焰,修炼之后,修炼之人虽然会获得强大的力量,但也会被心魔吞噬。



    如果没有压制方法,最终会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



    用邪魔圣火,焚尽天下一切事物。



    孔兴昌找了许多办法,想要除掉邪魔圣火制造的心魔,但根本没用。



    这个时候,曾经跟随孔孟阳的孔初,突然想起二十多年前,在街上见过一个拥有至纯血脉的小女娃。



    孔初记得那带着女娃的大人叫林锦天,于是他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孔兴昌。



    孔兴昌马上派人去调查,很快就得知,林锦天是安寿镇林府的家主,而那个小女娃,正是他的大女儿林晓涵。



    至纯血脉,是孔兴昌最后的希望。



    如若再不压制,心魔便会占据上风,到时候孔兴昌可能就会暴露,孔家家主孔孟阳是不会容忍一个魔道中人出现在孔家的。



    那样的话孔兴昌就危险了。



    所以他马不停蹄赶来安寿镇,恰好得知林府家主林锦天,在为林晓涵举办招亲大会,只要赢了,就有机会迎娶林晓涵,到时候与林晓涵行双修之事,便是顺理成章。



    虽然不知道所谓的至纯血脉,到底能不能压制自己体内的心魔,但这是最后的机会,总要试一下。



    保险起见,孔兴昌让孔初去打探自己对手的底细,结果发现都是一群废物,连一个炼魂境的都没有。



    而且论长相,也没有一个能排进魅力榜的。



    那这么说来,自己已经是稳操胜券了。



    明天的比赛...呵呵,以我的身份地位,让那个叫林晓涵的小娘子沦陷,还不是轻轻松松,而且...孔兴昌见过林晓涵,确实是人间尤物,若是能抱回来,倒也不错,嘿嘿嘿...



    ...



    ...



    “叮!恭喜宿主魅惑神功升级,目前等级:5!”



    “叮!恭喜宿主气质诀升级,目前等级:4!”



    第二天,在一片空地,林府早就布置好一切。



    一大早就有许多人围在那里,把那地方围得水泄不通。



    林锦天、林晓涵等林府的人,也早早就出现。



    那些青年才俊们则在下方等待。



    之后,林锦天站出来说了几句话。



    开场白说完,第一个比试的项目是要求参赛者根据给出的题目即兴赋诗一首。



    苏辰一开始不明白,这玄幻世界,会写诗有屁用?



    后来想想,也就释然。



    陶冶情操嘛,这个世界,没有那么黑暗,百姓安居乐业,凡人和修炼者和平相处,和有些书里动不动就杀人不太一样。



    更偏向于太平盛世,即便是修炼者,也有闲情雅致,而且苏辰听说,曾经有人以诗入道,据说那人吟诗作对,竟然能爆发出巨大的能量,杀人与无形,口吐真言,之后,诗这种东西,就越来越流行了。



    因为对凡人来说,如果能达到诗圣的水平,那就能勾动天道,进入仙神领域。



    当然了,这种个例,后来再也没有出现过。



    倒是经常有听说,谁谁谁吟诗作对,引发天地异象,不过这只能说明以诗入道是可行的,并没什么卵用。



    参加招亲大会的人有数百,最后获胜的结果,是按照积分来算的。



    每个项目都会评选出前三甲,第一名三分,第二名两分,第三名一分,后面的就全都零分。



    也就是说,这数百人里,大部分都是炮灰,甚至百分之九十九都是。



    不过也正常,毕竟林晓涵最后只会选一个,那剩下的,不就全都是炮灰了?



    甚至可能和上次一样,一个都不选...



    虽然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林晓涵不满意,但大户人家的千金,那心思谁能猜得透。



    孔兴昌也知道,即便自己所有项目都拿第一,也不一定就会被选中,但按照他的想法...即便自己所有项目都垫底,最终林晓涵也会选自己。



    因为...无论怎么看,自己都是最佳人选。



    外貌、实力、才华都无可挑剔,而且背景也是一等一的。



    娶了林晓涵,不是榜上林府这根高枝,而是林府攀上孔府这棵参天大树。



    其他人根本没有半点和自己争的资格。



    说实话,连林锦天都希望,晓涵这次能做出选择,选孔兴昌。



    他自从知道孔兴昌也参加了大会后,就已经将孔兴昌内定了,乖乖,没想到雷州的大少爷都来迎娶我们家涵涵。



    我林府的面子属实够大!



    如果这门亲事成了,那林府就板上钉钉是安寿镇第一家族,张天海和周鸿风那两个老家伙,也别想和我斗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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