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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鹬蚌相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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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空前绝后的暗斗在金陵上演,每天晚上都会有人在这一场杀戮之中死去,二月份的金陵,注定是要用鲜血染红。

    林府也遭遇了不少次的潜入,但都被刘芒等人完美化解,甚至于有一名半步宗师高手,直接死在了覃首和刘芒的联手之下。

    覃首已经是半步宗师了。

    尽管他还没有杀过半步宗师,但他知道这个境界的强者是何等不好杀,以往他一直都是触摸到半步宗师,这一次是彻底达到了。

    刘芒还没有达到半步宗师,但他本身就是一名一品高手,而且在一品高手之中,排名都算是比较靠前的。

    加上这家伙有着足以碾压庞誉的天赋力量,对上实力差一些的半步宗师,也能周旋一二,虽说不至于会战胜,但也不可能会被杀。

    唯一让刘芒有些遗憾的是,覃首大哥进入半步宗师之后,他和覃首大哥的差距便拉得更大了,原本他还以为自己触碰到半步宗师门槛之后,便能和覃首大哥过招了,哪晓得现在是更加不是对手了。

    宗师和非宗师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内劲外放能大大加持人的力量和兵刃的强度和锋利度。

    虽然不至于想电视里演绎的那样,一掌拍出山崩地裂,但却也能让一把普通的兵刃变得更加坚固。

    林府之中,就是任由外面打生打死,林府里边依旧岿然不动,只要你不触碰到这边的一亩三分地,那局面就是和说一句:“老子去年买了个表”。

    林阳闲下来之后,成天在林府之中鼓捣吃的,各种各样的菜色吃法,都看不见重样的,苏伦都吃圆了一圈。

    秦家的人也都搬到了林府来住,虞妃也直接住了过来,若非林府之中真的需要人手,还真容纳不下这么多人,而且苏府的下人们,也能缓解缓解林府的压力。

    早饭时间,几位长辈和林阳几人坐一桌,秦香兰看着又是新鲜玩意,笑着问:“小林,今天这又是什么吃食?”

    “就是平时我们吃的一众米皮,江苏这边也有的,应该是陕西传过来的,秦镇那边传过来的,而我这种是我家乡那边的做法,当然两位姨娘和虞大家若是不习惯的话,可以吃炸油条配新鲜豆浆,也很不错,还有豆腐脑,至于吃甜的还是吃咸的,有新做好的白砂糖和海椒红麻油,可以选择!”林阳自己倒是吃着自己的米皮,而且他自己本就是一个吃辣大户,看到他碗中放了那么多红彤彤的油泼辣子,作为不怎么吃辣的北方人,果断选择了豆浆油条。

    油条起源于中国宋代,秦桧害岳将军死于风波亭之后,军民恨得牙痒痒,便将面团做成秦桧夫妇的模样扭在一起,放在油锅之中煎炸,借以发泄心中不满和愤怒,又名“炸油桧”。

    当然在此之前,也有不少史书记载,这种油炸蓬松食品,早在宋朝之前便已经出现了,只是那之后的还没有彻底形成油条。

    真正油条开始成形,还是主要源于“炸油桧”的出现。

    而油条配豆浆,是什么时候这一对CP在一起出现,也无从考证了,总而言之,油条配豆浆是很不错的一种吃法。

    秦香兰等人可没有见过这种吃法,这时候也没有秦桧,似乎油条还没出现,而林阳在这一年多内,也算是走南闯北,也没见过有人这么做。

    “那我就要一碗你说的炸油条和豆浆吧!”秦香兰可不愿意吃那么辣的米皮,选择了油条配豆浆。

    顾横波倒是想要尝尝,林阳碗中的米皮,便要了一碗,但也不敢放太多的辣椒,也不敢要太多的米皮,生怕不好吃,到时候浪费了。

    这时候的粮食金贵,勤俭节约还是比较潜移默化的影响许多人,便是富家人也例外,尤其是原本从穷苦翻身的富家人,更是深知粮食的来之不易。

    按照林阳教授的办法,顾横波尝试了一下之后,这才发现,其实那红油并不辣,单纯只是为了提香,林阳之所以放那么多,是因为他能吃辣。

    “味道还不错,不辣而且很香!”

    按理说,这时候吃饭规矩多,食不言,但顾横波将桌上的几名女子都看着自己,连忙将头发别到耳朵后面说了一句,随后便安静对付起碗中的米皮。

    别看顾横波优雅的吃着,小口小口的,可那速度却不是盖的,很快便又让下人要了一碗,显然是味道极好了。

    有了顾横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他几女也都纷纷尝试,很快也都有些迷上了这种吃食。

    一顿早饭,吃上半个时辰,一个小时,这是在以往的生活,林阳想都不敢想,因为21世纪的中国,那时候的经济发展速度快,生活节奏也变得很快。

    平凡人必须要为自己的一日三餐负责,吃一碗粉那速度可以用飞速来形容,如果说一碗粉不够大碗,堪堪五分饱呢种,林阳身边便有朋友为了赶时间,将粉卷在筷子上,一口就直接干完一大碗粉。

    这时候的大户人家,吃饭规矩多,虽然在林府并没有那么多规矩,都被林阳影响到了,但吃饭慢这一点,依旧没多大改变。

    这一桌上,就林阳和苏伦两位男子,他们吃饭,管饱就行,没有那么多门门道道,还有苏菡萏,也没顾及形象,大口大口的吃着,就像是前线的士兵下来一样,也是受到了林阳的影响。

    除了他们三,其他人都是细嚼慢咽,就算是顾姨娘吃得快些,但却都保证自己的形象足够优雅,至于隔壁那一桌子,就没那么多规规矩矩,都是男的,除了夏霖的如烟姑娘是女子,其他人都是大口吃着,高谈阔论。

    幸好这如烟也是火线上下来的,过惯了这种刀口上抢时间的日子,吃起饭来,也是足够彪悍,不然,还真没办法和这一群人融入在一起。

    柳如是是第四个吃好的,她吃好之后,便直接找到了林阳,给林阳戴上了她刚做好的新面具,同时自己也戴上了一副,两人这才联袂出了门。

    一转眼,已经是二月中了,天气逐渐回暖,一些最暖的地方的桃花已经三两朵开放,走在秦淮河畔,看着秦淮河上的那些络绎不绝的船只,这些天的生活终于得到一丝丝的放松。

    柳如是身材很高挑,放在后世,约莫有一米七的身高,只比林阳矮了五公分左右,而且因为身上穿的是李家布衣行的新款式宋代女式汉服,头上簪着一根简单的木钗,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若不是脸上那一张有些普通的面具,此时此刻,绝对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幸好如是你没穿旗袍,不然配上高跟鞋,都有我高了,我会倍感压力!”林阳一边走着一边欣赏着柳如是的身段,真的有些沉醉其中,一步一步,一颦一笑间,很是赏心悦目啊。

    现在李家布成衣行的新款式的衣服在金陵已经流传开来,许多女子在街上都能看到她们穿着,而李幼薇不愧是女人,更不愧是成衣行业家族出身,第一次穿上改良版旗袍的时候,她就感觉这种衣服,必须配上高跟的鞋子才会更好看。

    当然,在林阳的建议之下,配套的鞋子并不是那种恨天高,说实在的,林阳个人并不喜欢女孩子为了高一点,就穿那种特别高的高跟鞋。

    这对于女人的脚而言,是一种巨大的负担,而这时候也没有皮鞋一说,李家布衣行推出的,是十分精致的手绣布鞋,只是在布鞋的根部加上了三五厘米高的木质后跟,为何使得一些一副穿起来更凸显身材。

    柳如是偏过头看着林阳,嫣然一笑:“虽然旗袍和一些礼服我也挺喜欢的,但总体上,我还是不太习惯,穿上那个鞋子,会影响我的行走,若是遇到危险,将会大大限制住我的实力,若是有突发情况,发挥不出全部实力,我该如何保护好你呢?”

    “也是,穿着高跟鞋,对于习武之人不友好!”林阳自己也曾为自己女朋友试过鞋,对于高跟鞋这种会伤害到脚的美,他是在有些接受不了。

    对于林阳而言,他觉得腹有诗书气自华,不管男女,衣服鞋子穿着合适,穿着干净就好了,没必要追求什么所谓的美,伤害到自己的身体。

    当然在适当的情况下,若是鱼和熊掌能兼得的话,这种衣服鞋子的配套,当然是何时的,能锦上添花,倒也没有什么不妥。

    只是,柳如是那一句要保护好自己,让他的大男子主义的心还是有些刺痛的,毕竟这一点他是真没法否认,柳如是的实力是真的强,在这个习武之人成行的时代,柳如是的实力也是站在世界的高层次的。

    当然林阳也没说,这种事情,光靠大男子主义*解决不了,有时候用刀剑说话,反而会更有效果,大男子主义救不了自己的性命,但如是可以!

    “如是,你觉得,这一次鹬蚌相争,能达到怎样的效果?”林阳一边走一边问。

    “对庞誉而言,效果有,但至于伤筋动骨,对于夏渊,也有,但最多就是伤到一半筋骨!”柳如是对于局势的分析还是挺合理的,她是一个很有大局观的人。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想要再给他添把火,你看怎样?”林阳嘿嘿一笑说。

    “林郎所做之事,尽管放手去做,我不会有任何意见的!”柳如是直言。

    “那哪行?你可是我的贤内助,就算是再聪明的人,也会有一叶障目的时候,这时候还得如是你们来给我出出主意啊!”林阳说。

    柳如是转头和林阳对视,说:“若是林郎无从下手,可以在二月二十八的赛诗会上做做文章,这是金陵文苑的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举办的,到时候,夏渊和苏大人等一众金陵主要的官员都应该在邀请之列。”

    “哦?仔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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