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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煮粥未曾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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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清醒之时,李子衿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身来,睡眼惺忪,忽然瞥见一张脸近在咫尺,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



    “红韶?!你吓了师兄一跳。”



    白衣少女蹲在床边,手里拿着一只......有些大得离谱的包子,上面还窜着热气。



    红韶笑眯起眼,咽了口唾沫,说道:“师兄师兄,这店里的蟹黄包好吃,你吃不?”



    少年摇了摇头,随手将衣服穿上,将翠渠剑拔出剑鞘,并拢食中双指,横抹过剑身,微笑道:“师兄现在有更想做的事情。”



    红韶满脸好奇,却不耽误她吧唧一口啃了下去,蟹黄包被咬出一个大缺口,汤汁浓郁,香气逼人。



    李子衿却丝毫不受影响,反倒是注意力全都集中在剑上。



    早先在那洪州城中,李子衿雨夜洗剑,发现翠渠剑沾过雨水过后非但不锈,反而愈发光彩夺人。



    未曾从苏斛口中得到这柄古剑的典故,可单单从它的剑名与雨夜洗剑让剑更锐利这两点来看,不难得出翠渠剑“亲水”的结论。



    李子衿又从包袱里,取出那块“黑布”,打开黑布,里面是一块拇指大小的淬剑石。



    是在乙字帐时,曹参给少年的临别赠礼。



    淬剑石乃天下剑修梦寐以求的宝贝,体型极小,便于携带,使用方法也极其简单,只需要炼气士运转识海中的灵气,再将灵气灌注入淬剑石中,淬剑石在打造之初,核心处便有一处细小法阵,灵气进入那法阵,将法阵催动,法阵触发过后,便会自行“淬剑”。



    未曾见过这神奇一幕的师兄妹二人,拭目以待。



    少年一手握淬剑石,一手握翠渠剑,运转识海中的灵气。



    灵气过洞府窍穴,体内如同出现一股暖流,缓缓流淌。



    当灵气流动到手掌之上,李子衿掌心的那块淬剑石,逐渐有了动静。



    漆黑的石头,好似在那一刻变得逐渐透明起来,隐约可见石头中心的那座袖珍法阵。



    古老而又晦涩的法阵铭文被灵气灌注,缓缓闪耀着光芒。



    苍茫古意呼之欲出,李子衿仿佛可以透过掌心这块石头,聆听来自“远方”的声音,那是岁月的呼唤。



    法阵触发的那一刻,右手上的翠渠剑剑身颤抖不停,颤鸣声不断,与少年另一只手掌上的“古韵”相呼应。



    随后,淬剑石光芒大作,由完全漆黑的石头变幻为晶莹剔透,光华流转的模样,石头中的袖珍法阵,散发出奇异光彩,化作一道绵延光线,缓缓流淌到翠渠剑之上。



    注入剑柄,流过剑身,止于剑尖。



    一柄翠渠剑,在那绵延光线的映衬下显得光彩夺目,教人不可直视。



    在夹杂着淬剑石的响声与翠渠剑的颤鸣声中,一场“仪式”正在进行。



    这场关乎于剑的仪式,随后在长鸣中陷入短暂的沉寂,光芒缓缓消失,而那颗石头,又再度回归成漆黑模样,并且其中灵气荡然无存。



    淬剑石中心的那座袖珍法阵,其上铭文也已经悉数破碎,无力再支。



    “哇。”红韶看了眼那柄焕然一新的翠渠剑,在师兄手中熠熠生辉,又看了眼自己放在桌上的文剑仓颉。



    李子衿笑着挼了挼小师妹的脑袋,说道:“没关系,后头若能在鸿鹄州寻到仙家店铺,师兄也给你买一块淬剑石。若是鸿鹄州没有,那咱们便等到桑柔州再看。其实若能乘坐仙家渡船,那些仙家渡船上面说不得也有这淬剑石卖。”



    白衣少女小鸡啄米一般点头不止。



    少年说的还是含蓄了些,其实得到淬剑石的法子远不止他所说这几种。



    譬如若能得到机缘进入某座洞天,亦或是某座福地,同样有机会在洞天福地里头“捡”到淬剑石。



    只不过往往这样的洞天福地,不会只有一人进去,多半要与其他机缘找到门上来的炼气士,殊死搏杀一番,才有希望拿到如淬剑石这般可以称之为“烫手山芋”的宝贝。



    退一万步说,即便在那些遍布机缘的洞天福地中拿到了宝物,能不能活着走出来都还是个问题。



    机缘,往往都伴随着风险。



    扶摇天下那些洞天福地,既有仙家法宝、奇花异草、灵丹妙药,也有机关诡阵、凶兽猛禽、山妖水怪。



    面对未知的凶险,无论是那些偶然进入洞天福地当中的幸运儿,还是刻意去往一番福地洞天寻觅机缘的炼气士们,多半都会选择在进入洞天福地的前期,三五成群,结伴而行。



    只有借同伴的力量,闯过那些凶险难关,方能提升存活下来的几率。



    然而这样的“结伴”,又通常会在拿到宝物亦或是击杀镇守洞天福地中的凶兽之后无声崩溃,本就不够牢固的关系,更会在面对重大机缘时产生间隙。



    山上人的世界往往比山下人残酷许多,其中不乏师门反目,兄弟成仇,父子相弑的桥段。



    李子衿暂且还不想在小师妹面前替关于洞天福地的事情,让红韶过早了解这些,反而不美。



    不过李子衿的言语,仍旧是让少女有了个盼头。



    替翠渠剑淬炼完剑身之后,李子衿这才感到饥饿,带着小师妹下楼吃饭,一边尝着客栈各式各样的特色小笼包,一边闲聊着关于练剑与做人的心得。



    少年这个师兄,当得极其称职,觉得身为红韶的师兄,在练剑之外,依然有不少东西应该教给她。



    更何况,在李子衿的眼中,自己与红韶之间,除了师兄妹这一层关系之外,还有一层关系。



    人,与妖。



    那位鱼杨先生所言不假,“引妖向善,道阻且长”。



    好在红韶心性“自幼”极佳,对世间万物抱有怜惜之情,许多事情都不需要李子衿操心,他这个当师兄的,也不过是锦上添花一番。



    少女本就是人间极善。



    正值师兄妹二人交谈之际,街道外传来吵闹声,只见一脚踩草鞋的年轻人怀中抱着一笼包子,在闹市中疾驰,身后有数人追赶,好巧不巧的是追赶那年轻人的几人,皆是师兄妹二人所住这间随风客栈的伙计。



    看样子,那年轻人怀里抱着的,就是从客栈抢走的一笼蟹黄包了。



    路边行人多是幸灾乐祸之辈,也有人想要拦上那贼一拦,却碍于不想琐事缠身,望而却步。



    随风客栈的伙计们追了一路,却追不上那个腿脚飞快的小蟊贼,只能是无功而返,一个个垂头丧气的回到客栈,嘴里还叫骂不停。



    李子衿笑道:“一笼包子而已,诸位不至于如此兴师动众吧,差点都跑岔气儿了。”



    从外头回来的伙计听见了这声嘀咕,便解释道:“这位客官有所不知,一笼包子确实没几个钱,无非就是几两碎银的事儿,若那蟊贼只是偷了咱们客栈一笼包子走,我们几个也不至于对他喊打喊杀的。有那追人的功夫,倒不如多卖几个包子来得值当,可那蟊贼乃是三天两头来这边偷包子,每次躲在一旁,趁哥儿几个不注意的间隙,端起蒸笼就跑,腿脚麻利得跟猴子似的,追也追不上,若真要细算起来,狗日的蟊贼从咱们随风客栈偷了好几十笼包子了,合计起来,也不是笔小钱。”



    旁边另一人咬牙切齿地补充道:“最关键的,这不是钱不钱的事儿!关键是那狗日的蟊贼屡教不改,盯上咱家一只羊往死里薅,报官之后,又因为只是包子失窃,金额实在太小,官府也不管,唉······”



    几个伙计都气得牙痒痒,少年望向方才那蟊贼远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用过早饭,师兄妹二人上街购置干粮、新靴,顺便瞧瞧有无称心衣物。



    之前走的那些山路,吃干了所有存粮,李子衿脚上那双靴子也真是穿破了最后一层皮,春季多雨,泥土软糯,靴子磨损过大容易进水,不好走路。他那双靴子早该换了。



    在一间布庄闲逛之时,少年往小师妹手中赛了二十两银子,按照随风城这边的市价,能够买到品质相当不错的衣裳了。李子衿喊她自己逛逛这边,少年则是到布庄对门的药店去买几位草药。



    有那防风寒的,有治跌打损伤的,还有一些止血的药材。李子衿买了个顶儿齐,置办妥当,行走江湖之时才能做到心中不慌嘛。



    毕竟鸿鹄州这么个小地方,很难找到仙家店铺,仙花仙草不好买,便只好先以这些普通草药,以备不时之需。



    走出药店时,人潮拥挤,正值百姓赶市之时,有个家伙脚下不稳,撞了李子衿一下,之后融入人群之中,再难找到。



    起初李子衿还只以为是那人无心之失,然而当他将手放在腰间之时,才发现自己那枚不夜玉牌以及钱袋子都不见了。



    那只钱袋子是少年行走江湖时专门准备的一只,里面没放神仙钱,都是些碎银子,如今大概还剩下个十几二十两。



    至于那枚不夜玉牌,更不必多说,经过了岑天池和秦璇之两人“鉴定”,说明玉牌的珍贵性。



    整个扶摇天下,仅仅十枚而已。乃是当世奇珍,相当稀罕的仙家物品。



    而且对于李子衿来说,这是他第一次收到他人赠送的玉牌,自诩半个读书人的少年郎,自书童生涯时便听过一句“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对于玉饰,尤其还是生平第一枚他人送与自己的玉饰,少年看得极重,也理应看重。



    念及于此,李子衿脚下发力,身形纵起,翻跃过街道,迈过熙来人往,进入布店,只让小师妹在里头多逛一会儿,不要乱走,务必等到自己回来。



    之后运转折柳身法,飞跃人海,在随风城的街道上飞檐走壁,寻找那偷取玉牌之人的踪影。



    红韶应声之后,师兄便不见了踪影。



    少年真像一阵风。



    随风折柳,来去无踪。



    ————



    方才只是匆匆一瞥,不过好在那枚不夜玉牌乃是仙家玩意儿,玉牌之上蕴含有不少灵气,而身为炼气士的李子衿对灵气极其敏感。



    只需要运转识海中的灵气,加上提起一口武夫真气,将灵气与真气提至双眼,便犹如拥有一双火眼金睛。



    在茫茫人海中,想要找到一个仅仅匆匆一瞥的人不容易,可若是在一群凡夫俗子之中,找到一缕灵气,其实不太难。



    那枚玉牌在人来人往之中,会犹如海上月一般耀眼,恰似黑暗之中一盏明灯,光彩夺目。



    李子衿一袭黑红锦衣,身后背剑,站在屋檐上俯瞰一座随风城。



    这里是整座随风城的最高处,名为望江楼,层高十五楼,站在此处,哪怕是距离随风城仍有十里路途的白龙江,依然能够见到,此地故名望江楼。



    站在这个高度俯瞰城池,那些人来人去,虽不至于如蝼蚁一般渺小,却也相差无几。



    初次乘坐仙家渡船时,李子衿俯瞰大地,发现众生如蝼蚁。



    试问天上仙人,飞到比仙家渡船更高处的云层之中,低头再看,众生是否如芥子?



    若再做大胆设想,想那“天外还有天”,仙人之上还有仙人,天外天的仙人,俯瞰尘世,是否众生连芥子也不如了?



    心中无状,眼中无形。



    万物刍狗而已,死生自然由命。



    差一点点,那个少年剑客就要进入“悟道”的玄妙状态之中,然而就在此时,底下人群里,那盏“明灯”终于出现了。



    李子衿回过神来,眯眼望去,果真是他。



    一步迈出,身形直落。



    头朝地,脚朝天,双手并拢在腰间,少年如苍鹰掠地捕食,划破长空。



    ————



    吴峥躲在胡同之中,怀里抱着一只钱袋子,一枚玉牌。



    玉牌正面篆刻“心灯不夜”,反面篆刻“道树长春”。



    虽然不懂篆文的意思,可吴峥仍是知道这件东西价值不菲,而方才那位剑客模样的少年,身穿锦衣,身后背剑,更腰悬玉牌和酒葫芦,一看便是有钱人家的贵公子。



    从他身上偷来的好东西,那能不值钱吗?



    吴峥又打开那只偷来的钱袋子,细数一番,十八两碎银,不多不少,若省吃俭用一些,大概够他们用上大半个月了。



    那玉牌拿去典当,想必也能换个七八十两银子,如此算来,今天一桩“买卖”,便能轻松好几个月了,不亏不亏,这波不亏啊。



    年轻人满脸笑意,心中窃喜。



    他将碎银重新收入钱袋子中,走出胡同,回到熙攘的人群里,朝家中走去。



    走过了几条长街,花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吴峥进了一座偏僻后院,这里距离随风城的中心极远,已经在城池的边缘地带,再往外些,就是城墙了。



    住在这边的人,都是些贫苦人家,街道上更没有什么卖丝绸锦绣的布庄,穷人家都是自己忙这些针线活的,哪来银子上布庄买绸缎去,身上的破衣裳是穿了坏,坏了穿,缝缝补补,三年又三年。



    这边的街道上,更无酒楼饭店茶庄,唯一的生意活计,可能就是道路尽头的铁匠铺和杂货屋,对了,临着杂货屋与铁匠铺后头那条街,倒是有一家粥铺。



    乃是名副其实的粥铺,只卖粥,这边的人家也只喝得起粥。往往家中自煮的白粥与外头粥铺里卖的粥,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外头会多加半勺糖,若愿多加几文钱,兴许能再加一个蛋。



    可无论是甜粥还是苦粥,总有人喝。



    譬如此时此刻站在偏僻后院房顶的少年剑客,默默看着后院中那群孩子。



    那些孩子没有一个人穿着合身的衣服,全都是大自己身型许多的旧衣裳,破缝烂补,想来替他们缝补这些衣裳的那人,针线活一定烂极了。



    真可谓是手艺稀碎,不忍直视。



    那些孩子手里端着碗,里头是热气腾腾的米粥。



    少年剑客沉默不言,站在屋顶上,默默观望。



    毫无疑问,那些孩子碗里的粥,都是苦粥。



    院中十几个孩子,其中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的孩子,可能岁数也不超过十岁,扎着羊角辫儿,穿着个小围裙,模样可爱,惹人怜惜,是个岁数不大,说起话来却头头是道的小姑娘。



    羊角辫儿小姑娘一手拿着锅勺,一手扶着锅,脚下踩着一根小板凳,踮起脚,在后院中的灶台边忙活着煮粥。



    一群面黄肌瘦的孩子手里端着碗,把后院里的灶台围了个底儿朝天,水泄不通。



    有的孩子碗里已经盛上热了粥,便乖巧地退后一步,又去屋外的长板凳旁,从长板凳上面放着的一只蒸笼里,拿出一只包子,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包子从中掰开,一分为二,自己只拿半只包子,另外半只留在蒸笼里,等着下一位孩子过来取。



    后来的孩子也不嫌弃前头那孩子碰过的半只包子,都是先拿已经被掰开过的半只吃,后拿干净的整只,然后将其掰开。



    她一边煮粥,一唠叨着喊什么老三老四老五,老八,老九,老十,可能这些不算名字的名字,就都是那些没有名字的孩子,如今的名字了吧。



    当一手握钱袋子,一手握玉牌,双手负后的吴峥走进后院之时,有孩子粥也不喝了,嘴角还沾着一粒米,扯开嗓子喊道:“老大回来啦,老大回来啦。”



    随后,那些围在灶台周围的孩子们一窝蜂地离开灶台,往吴峥那边靠,如小鸟一般叽叽喳喳着。



    “老大回来啦?”



    “回来啦,老大?”



    “今儿个梅开两度了没?”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愣是没留给那个年轻人半点说话的缝隙,好像就连见缝插针,也做不到似的。



    吴峥被围在墙角,双手背在身后,神秘莫测的笑了笑,朝依旧在灶台上忙活着的羊角辫儿姑娘喊了句:“老二,快过来!”



    小姑娘翻了个白眼,知道那家伙铁定是今儿个又从什么地方偷到了好东西,想要在自己面前卖弄吹嘘一番,便打开一只小瓶子,从里头倒了点白糖进锅里,给这些弟弟妹妹们加点甜。



    白糖煮进白粥里,羊角辫儿小姑娘卖力地挥动着锅勺,满头大汗,却心满意足地笑了笑。



    她忙活玩了,从灶台上取出一只大碗,往里头狠狠地舀了几勺粥,然后慢吞吞地跳下小板凳,一手握着锅勺,一手端着碗,走到吴峥身边来,众人给她让出一条道。



    她高高举起碗,问道:“吃饭了没?”



    那个先前满脸笑容的吴峥,好像瞬间破防一般,不动声色地擦了擦眼角。



    所有人孩子都问自己今天的收获,只有她,关心自己有没有饿着。



    虽然那些屁大点儿的弟弟妹妹是真不懂事,然而老二的这份懂事,未免有些太过懂事了一点。



    她懂事的得让人心疼。



    洗衣做饭,缝补衣裳,扫地洗碗,家务活,基本都是老二在做,这个连自己都还是孩子的孩子,只因为运气不好,便早早地当不了孩子了,还要装作大人模样,去照顾一群孩子。



    吴峥不再卖关子,将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他笑道:“今儿个老大我旗开得胜,而且梅开二度!不仅给你们带了包子回来,还从一位公子哥那边偷来了宝贝。一只钱袋子,里头十八两碎银,够咱们吃大半个月了,而且,不用喝白粥,可以加糖加肉咯!”



    说完,吴峥又高举那枚不夜玉牌,说道:“至于这个,那可不得了了,这可是真玉,而且还是好玉,我估摸着拿到陈老爷的典当铺去,怎么着也得换个七八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吧?”



    “天呐,七八十两,那咱们岂不是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饿肚子了?”



    “老三,你话别说一半,很长是多长?”



    “呃······这个,容我算算,一一得一,二二得四······”



    年轻人笑着将钱袋子和玉牌都交给了羊角辫儿小姑娘,在这家里,是她管钱呢。后者小跑回灶台,把锅勺放回锅里,然后走到太阳底下,端来小板凳坐下,将钱袋子里的碎银都倒了出来,又仔细数了数,的确是十八两碎银。



    至于那枚玉牌,小姑娘上手瞧了瞧,实在瞧不出个名堂,便无奈道:“既然老大说值七八十两,那就暂且当做如此吧。”



    她走回屋子,把钱袋子放入一只盒子,里头还装有几两碎银,是真正意义上的“碎银”,碎得稀烂。



    原是小姑娘安放在床底下,准备应对弟弟妹妹们生病用来给他们抓药用的,就连肚子最饿的那段艰苦时日,她都没有拿出这里面的碎银来买米。



    眼下,多了十八两银子,可以过一段时间好日子了。



    小姑娘想了想,只把钱袋子放了进去,然后走出屋子,把玉牌交给吴峥,说道:“吃过饭后,就麻烦老大再跑一趟陈记典当铺吧。乱世之中,真金白银到手要比这花里胡哨的玉饰靠谱多了。”



    她没读过书,就只在夜里闲暇时,就着零零散散的月光,翻过半本从街上捡回来的破书了,叫什么什么杂记,书上文字晦涩,只能依稀看懂很少一部分内容,断断续续,却也让小姑娘看得津津有味,靠着半本读不懂的破书,愣是给她嚼出了好些个“大道理”。



    聊胜于无。



    吴峥往嘴里猛刨了一口热粥,放下碗,接过玉牌就走,走出院门前,他转过头来对羊角辫儿小姑娘说道:“老二,我总有一天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吃香的喝辣的,大鱼大肉,吃到腻歪。”



    羊角辫儿小姑娘站在原地,朝他笑了笑,没有说话,眼神已经代表了一切。



    她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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