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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变色的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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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菊一夜之间成功的蜕变成了一个很会演戏的女人,但是,只是在丹江面前。

    她依旧一如既往的代替丹江料理着他簇新的房子里一切的私务,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每天午夜之前的烧水煮饭。

    她更加小心翼翼的躲避着他家里的时钟指针接近午夜的那个时刻,对一个女人来说,那时刻往往是一天之中最危险的。    丹江偶尔感觉到恼火,但是也无可奈何,毕竟,他面对的是一个生于茉花新城的女人,虽然是在新城郊外。

    他始终相信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甚至有些吃惊今天的茉花新城竟然还可以见到如此的不解风情的女人。

    但是,这正合乎他的所料,茉花新城里的女人自从娘胎里出来就已经习惯了养尊处优,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既然如此,她们还要费尽心思的去钻研男人做什么?

    他已经攥死了她,相信她今生离开他就已经没有一丝生存下去的意义和可能。

    他从没想过她有可能遇见其他男人,因为他从没想到像她这样的女人居然也会演戏。    他的饭店莫名其妙的因为经营不善而濒临倒闭,英菊在他眼皮底下替他伤心的痛哭流涕,然而他抵死也不会想到,此时此刻,她的心中却正在庆幸她终于有机会还给自己一个自由身。

    丹江受大势所趋,将转手饭店得到的仅有一点资金全部投入了股市,最后血本无归,赔了个干干净净,英菊并没感到意外,因为她始终以为在整个社会的财富总值没有任何添加的情况下全民炒股简直就是一项愚蠢透顶的疯狂行为,中国是世界工厂不假,但是世界却不是中国的市场也不是假的,中国正愈发的沦陷为世界的市场更不是假的,英菊心知肚明,只是那毕竟和她毫无瓜葛,她现在只是偶尔忍不住凄凉自己因为一个独立的户口本子日后可能会因此而损失掉的一大笔土地分红而已,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时常发自内心的对丹江在股市的失利迸发出空前的愉快和幸灾乐祸。

    丹江显然对此还是一无所知的,他没有发觉到他已经攥死了的这个女人,她对待自己的称呼已经微微的泛起了一些变化,她开始格外的喜欢听人称呼她为菊子。

    然而程刚似乎更喜欢叫她小菊子。

    她听来听去总感觉像是小橘子,她因此而更喜欢停在路边欣赏小贩手中那朱红色的橘子,尤其是橘梗上还挂着绿叶的那种。    程刚无奈的笑笑,总是感觉她其实还像是一个孩子。

    她无意中向他曝露了自己曾经很喜欢一个香港明星的隐私,程刚于是从此格外的替她留心关于这个香港明星的一切消息。

    每当听说这个香港明星有新电影要上映了,他总是第一个排队去替她买票。

    她拿到电影票之后的眼神总是那么的激动,她时常顾及不到双手捧给她电影票的程刚也一样是个男人。

    但是据她所知,这世界上还没有哪个男人会为了一个女人格外痴迷一个男明星而大发雷霆。    她对他们之间的爱是不一样的,不仅仅是因为他真实的出现在她身边,而另一个,只能真实的出现在大荧幕里。

    所以,她越发的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痴迷起那个香港明星来。

    原来,她一直都没有忘记过他,只是迄今为止,这世界上除了程刚之外,还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她发现她心中一切的秘密迄今为止只有对他才有倾其所有和盘托出的巨大冲动,虽然她并不知道,那对她来说,到底是福是祸。

    她痴心的向他讲述起她从前是如何疯狂的迷恋着那个香港明星的,在茉花新城随便一个小角落里的石阶子上,她第一次发现对她而言,茉花新城原来竟然是这么大的,她和程刚可以随时的淹没在任意一个石阶子上面,而永远不用担心被公司里的人发现,其实,若不是因为那一纸婚约,她为什么要怕被他们发现?    但是现在,她什么都不愿意顾及,什么都不愿意,她就是喜欢这样肆无忌惮的和程刚在一起的日子,因为那一纸婚约,反而更加增添了他们在一起时那让人欲罢不能的渴望和刺激。

    她今生第一次作出这样的事情,虽然略微的晚了一些,但是,已经足以证明,这一辈子,她毕竟是没有枉来这世上一遭。

    她知道现在丹江他一定又在电脑前和他的美人聊天了,他知道她并不熟悉网络聊天,但是从没主动教她,她忘不了他一面耻笑她不会上网聊天一面潇洒的在她面前点击着鼠标时眼睛里洋溢着的那得意洋洋的眼神。

    不过她现在已经会了,是程刚教给她的,他并不吃惊她对网络聊天的生疏或者是一无所知,反而感觉到很是新鲜,渐渐的感觉到原来她是那么新鲜而又有意思的女人。

    他让她坐在电脑前面,然后俯身站在她的身后,像是父兄一样的按着她的手腕指引着她用鼠标点击着五彩斑斓的电脑屏幕,他几乎忘记了她已经是一个快要完婚的女人了,他甚至都没有考虑她的身体里是不是已经有了另一个生命。

    她只对他说过她喜欢先结婚再做夫妻,他竟然一点也没有怀疑她对他说的究竟是真是假。

    当然,在那时候,那显然还一点也不关他的事。

    然而现在呢?

    英菊,不,现在已经是小橘子,但是也许,依然还是英菊,只是已经在无形之中渐渐的蜕变为小橘子而已。

    冬天是菊花凋谢的季节,而且,也是它应该凋谢的季节。

    所以,它即使凋谢了,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没有,那一定会成为一个传奇。

    她正在隐瞒着众人做一件不应该的事情,一个订过婚的女人,在和另一个男人,在寒冷的冬天里,享受着一生当中最甜蜜的时刻。

    这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至少是对一个女人来说。

    可惜这世界上却总是有这样一种男人,可以天经地义的引诱到一个女人去以身试法的去实施那些不道德的举动,而偏偏程刚他,就是一个这样的男人。

    他是第一个带她去看电影的男人,不是陪她,而是带着她,在茉花新城里疯狂的搜寻着那个香港明星的电影。

    这个香港明星从前的电影在电影院里已经看不见了,他因此而带着她在茉花新城里的音像店中四处奔波,他突然想到网上,网上应该可以找到这个香港明星的所有电影,他们于是整夜的在网吧里泡着,而且,是在单间,当然,程刚是有笔记本电脑的,但是似乎,英菊现在确是有些不方便去他家里。

    她欺骗丹江说最近几天家里有事情要她处理,丹江也没有怀疑,更加没有询问,他大约是唯恐过多询问之后不得不浪费时间来帮助她处理。

    他不折不扣的是个自私男人,只是同时又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对他无私。

    英菊感觉到无奈,因为她恨不起他,这个几乎已经等同于是自己亲人的男人。

    更何况,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一个纵使再不愿意承认也注定是无法改变的现实。

    她深刻的发觉到自己已经是一个被束缚的女人,而且生来就是,救命之恩大于天,点水之恩涌泉相报,她已经被这样的优秀道德品质整整绑架了二十几年,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会有人在她最危难的时候恰到好处的救她于水火之中?因为锦上添花不算恩情,雪中送炭才能让她一辈子感恩戴德,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每当心情最失落的时候总是有人不失时机的给予她无限多的关怀和慰藉,因为人在失落时没有任何防范心理,心理防线极易被彻底攻破。所以任何人都有可能在她最危难和最失落的时候趁虚而入,继而是趁火打劫,原来她的半生中其实根本就从来也没有过朋友,她只是一次一次的被人以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名义狠狠的敲诈和利用。

    但是,没有人相信她的,因为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在瞪大眼睛虎视眈眈的团团包裹在她的四周,从头到脚的悉心窥伺着她,审视着她,以便于随时依据她的弱点和缺陷精心设计出一个棋局来对她物尽其用。

    她那时候总是以为茉花新城里的人都像是疯子。

    他们已经疯狂到了一门心思的以为只要主子赏了奴才一碗饭吃,奴才就必须要代替主子去上吊。

    总之,现实中的人类,的确很容易被道德绑架,而正是那条青史留名的白蛇,她无形之中已经绑架了所有中国女人的道德。

    因为她,忘恩负义成为了一个女人身上所最不堪背负的耻辱。

    思考有时候可真不是个好东西,思考越多的人,反而越容易被那些吃人的道德束缚,而且,不得脱身。

    真后悔没有让金姐当初将她一马鞭子给打成傻子,那样,她就会乖乖的待在她应该在的地方安分守己的像她的祖宗那样的活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她不会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追求,那么多望尘莫及的渴望,她不会发现这世界上原来还有流星花园那样的生活,还有像那个香港明星那样的男人,更加荒唐的是,她竟然想到要去找他,去香港,那个曾经只在电视剧里见过的地方,有思想的人胆子就是大,她费尽心机的去地铁站里等着被星探发现,然后有机会成为这个香港明星的同事,但是却没想到最后却将自己给莫名其妙的拴在了李丹江这个男人身上。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她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如此让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所以她才决定如此疯狂的放纵自己,因为,她就要结婚了,再不趁机放纵放纵,以后就来不及了,结婚的女人更容易被道德绑架,甩了男人是罪过,被男人甩了,更是罪过。

    这个世界就是那么荒唐,荒唐到一个女人美丽是罪,丑陋也一样是罪。

    但是,她现在就是不道德了,老天又能拿她怎样,打雷劈死她吗?老师不是早已经教导过她从科学上说其实打雷就是一种自然界中的放电现象吗?被电死也叫报应?那丹江他又为什么要刻意递给她一条水淋淋的毛巾呢?

    她忘不了那条水淋淋的毛巾,永远忘不了。

    可是,忘不了?又能怎样,她现在毕竟不是还在好端端的活着吗?她即使死了他也不会为她偿命的,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他至少没有犯法。

    她想这一定就是老天爷送给她的报应吧,她现在必须离开程刚,回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去,然后,每天为他洗衣煮饭,抚养孩子。

    老天有意让她为了报答一个男人而被迫欠下另一个男人的。

    她因此而更加珍惜程刚,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秒钟时间。

    她像是小草珍惜阳光那样的珍惜着他,凛凛寒风中的,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每天晚上回到丹江身边的那个钟点现下成为了英菊人生中的最痛苦时刻,其实她知道,程刚就在外面等她,仅仅一墙之隔的外面,他就在那里等她。

    他在等着她依照惯例的为丹江准备好夜宵,收拾好房间。

    最艰难的是倚靠在丹江身边吃宵夜的那五分钟的时间,她越发感觉到自己接近和倚靠着的,对她而言,已经无异于一具腐臭的尸体。

    她不知道现在正从容的倚靠在她身边的男人,他的心里,究竟爱不爱她,他不在乎她的死活,不在乎她的感受,没关心过她的家人,更没在乎过她的身体,若不是已经窥探出了他与李金蕾之间的真实关系,她想她现在一定正在办公桌前痛苦的疑心李金蕾肚子里的孩子的爸爸究竟是谁。

    原来他竟然是一个那么的让人不放心的男人,但是为什么每一次她暗示他自己将要离开他的时候,他却又那样惊慌失措的乞求她留下,她每一次都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他如此强烈的楚楚可怜和苦苦哀求。

    她知道他的演技很好,只要自己在他的视线之内,他就会时刻以一对能够引起她的强烈愧疚和亏欠的眼神死死注视着她,让她因为内疚而心甘情愿的为他付出,但是,为什么他不能就那样一直演下去呢?她淡淡的有些悲哀,反正人这一生,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如果真的能将假的演成真的,那它为什么就不能真的变成真的?只是,这个现在正疲倦的倚靠在她身边狼吞虎咽着滚热的宵夜的男人,他为什么却那么的吝啬于依照她喜欢的戏码演戏给她看呢?

    他是不是真的已经在心里面攥死了她呢?他攥死了她是一个很容易被道德绑架的女人是吗?他攥死了她今生一定已经逃不出他的手心是吗?

    英菊深深的有些好奇,因为,似乎,在她的人生中,还的确是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男人。

    不过,既然已经到了午夜,那她现在理所当然的应该走了,而且,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走了,她知道他不会阻拦她的,更加不用担心他会跟踪她,这么冷的天气?他怎么会舍得委屈自己呢?一碗滚热的宵夜就能绑架住他了,所以,对于外面的程刚,至少是在丹江这里,她其实根本就什么也不用担心。

    这恐怕是她迄今为止在李丹江身上发现到的唯一一个好处。

    程刚一直就在外面等她,在离丹江的住所很近的地方,他当然是不在乎她那个已经订过婚的准新郎官的,他到现在还惦记着要找个机会揍他。

    但是,“我们去吃火锅吧,”她在车窗里面幸福的说,终于可以远远的离开那具腐臭的尸体了,每当这个时候,她的脸颊上都会闪烁出一阵子的及其短暂的幸福。

    程刚顺从的带着她来到一家通宵营业的火锅店,英菊微微的有些尴尬,总感觉到实在是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来打搅人家。

    “没关系,”程刚安慰她说,“我们可以多付些小费,他们高兴,我们也方便。”

    “嗯,就这样吧,”她想了想说,“反正我保证,他们这辈子就只会为我们麻烦这么一回。”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什么?”英菊低头细数着桌子上拼摆的满满的菜蔬格外感动也格外好奇的问他。

    “你记性真不好,”程刚听了之后微微笑笑,“咱们都在一起吃过多少次饭了?”

    “你真有心,当年在学校,追你的女生一定不少吧,”她绯红着脸,半开玩笑似的看着他说。

    “是不少,”他微微的埋下头去,尽力的在掩饰着自己脸颊上泄露出来的绯红和尴尬。

    “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想起来,她们其实都对我很好。”

    “那她们漂亮吗?”她问他,“是不是个个都是美人胎子。”

    “差不多,”他坦然的说,“十几岁的女人,哪有不漂亮的。”

    “嗯,要是南方的女人,是差不多。”

    “你很喜欢南方?”他问她。

    “当然,那里至少比茉花新城暖和。”

    “那我过几天带你去上海吧,”他兴奋的说,“正好我爸让我帮他去上海处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她急忙追问,“不会又是去送狐狸皮吧?”

    “狐狸皮有什么不好?”他奇怪,“你怎么那么害怕狐狸?”

    “当然啊,在我们这里,狐狸可是仙人,谁家要是不供奉狐仙,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她急切的向他解释。

    “可我们家是做皮货生意的,”他说,“什么仙也不会保佑我们这种人。”

    “不能改行吗?”她问他,“你不怕把女人都吓跑了?”

    “可是你也没跑啊?”他突然玩笑,“那十张皮我妈已经出手了,”他说,“我跟他说我交女朋友了,她把出手一千张皮的钱都交我手里,让我送你两条项链。”

    “啊,”

    英菊的眼前仿佛一黑,大脑突然之间一片空白。

    店外面深夜之中突然传进来一阵忧伤的呜呜呜的声音,是一只才刚满月的小犬,它显然已经是一只遭主人抛弃的小犬,英菊的眼神呆呆的,她的神经在刚才那一瞬间显然已经僵硬了很久很久。

    小犬的哀鸣丝丝颤动着她的神经,在冰冷的寒冬,在寒冬的暗夜。

    程刚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心事,他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走到店外弯腰将哀鸣的小犬拦腰抓起,砰的一声撞开车门塞进车子,然后,自己也顺势钻进车子,“嚓”的一声点起一只烟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仅仅只是为了讨她欢心,讨她高兴,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她很高兴,至少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脸颊上洋溢出来的,是他在其他的女人脸上从没有见过的甜蜜,幸福,和高兴,但是,她现在又不高兴了,就因为那两条项链,那原本应该让世界上一切的女人都神采飞扬的两条项链……

    其实,真的有那么难吗?他默默的抬起腕子,伸到车窗外面轻轻的弹了一弹火星子上积压的烟灰,“离开他,嫁给我,”已经喷涌到舌头尖上的一句肺腑之言,看着她的眼睛,亲口对她说出来,真的有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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