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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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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的离别只是为了下一次的相遇。无论下次相遇于否,他们都用尽了今生最大的勇气告别彼此,都以为日后不会再见。

    不过确实如此,今日过后,他们的确大约有近三个月不曾见面,明明相隔甚近,彼此都不愿在迈出那一步,刻意避着彼此,一来二去两人从未见过面。

    甚至宫宴那日,沈南雁也刻意为了不遇到慕昭,怕近乡情怯,谎称身子不适没赴宴。慕昭自然也是如此。    这些都是后话了,不必再提。

    再说慕昭与沈南雁彼此对望,告别彼此,谢随办事向来妥帖,来得也很快,慕昭逐渐看着沈南雁的背影淹没在人群中,而后消失在街头之后,方收回了视线。

    他慢慢往前面走,任由心底的苦涩蔓延到胸口处。

    从此以后,万千红尘,他一人足以。

    当日当他得知沈南雁一直默默痴心于自己,他欣喜若狂,世界何其之大,若干字词尚不足以形容的喜悦欢喜。    慕昭强忍苦涩,笑着忆起那些话,他这一辈子曾经有一刻离月亮很近,这便是了,再无遗憾。

    “我那傻妹妹年岁不大,年纪轻轻容易被儿女情长左右,她对你存了痴心……”

    “若是我说这不是痴心呢?”

    “痴心已然错付,你要我如何不爱?”

    沈府    一回到府中,沈南雁神色如常,无什么重大起伏极变化,一如往常般沐浴完后换上了干净衣物,弄完一切之后阿词他们也回来了。

    她又打发阿词前去好好泡个澡,这时沈母又派人来请她去前厅吃饭。

    “你去厨房在给阿词端一碗姜汤回来, 今日天气寒冷,喝碗姜汤驱驱风寒。”沈南雁对着旁边为她梳头的丫鬟吩咐道。

    丫鬟正欲说话,红樱端来几块糕点,接过话来:“方才给小姐端姜汤时顺带多端了一碗,现下正用热水温着,阿词姑娘洗完澡后出来就能喝上。”

    红樱想来办事妥帖周到,为人又是极有分寸,沈南雁对她很放心:“知道了,那你就留在院里看阿词有什么需要,我让轻阴陪我去前厅就是。”    轻幻就是方才为沈南雁梳头的丫鬟,人长得有几分姿色,从小就被常年好赌的亲爹卖到了青楼,用来换取钱财好去继续赌博,她是个刚烈性子,见不成器的黑心爹爹如此待她,哪里甘心就这样被卖到了青楼。

    于是,她千方百计想逃出了青楼,跑到了大街上,当日沈谨出门上学堂,正巧碰上了她被人贩子追赶,大手一挥替她赎了身。

    她长相不错,性子刚烈,人也机灵,沈谨又让她去照顾沈南雁。

    当时,朝中局势复杂多变,沈家又要遵从先皇旨意要前往边关,人不宜带太多,就这样她被留在了沈府做个普通的扫地丫鬟。

    宋珩登基之后,沈南雁他们遵照旨意回到京城,管家怕人手不够,又派她重新来楠苑伺候沈南雁。    阿词从小与沈南雁一同长大,情分自然是与旁人不同,红樱也伺候沈南雁有一段时间了,为人妥帖谨慎,自然也算是沈南雁身上的红人,只有她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还是没能在小姐面前露个脸。

    她不是个攀附权贵之人,没能在小姐面前露脸倒不是说她有多失望,不过她想来都是个刚烈性子,性格又要强,沈谨当年替她赎身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自然是要还了他的恩情,他让她去伺候沈南雁,她自然要去拼尽全力完成。

    不过好在沈南雁见过她几次,第一次见面之后便赐名“轻阴”两字,替代了她平日的“红碧”两字。

    “漠漠轻寒上小楼,晓阴无赖似穷秋。淡烟流水画屏幽。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宝帘闲挂小银钩。你叫轻阴好不好?轻婉柔和之美。”檀香缭绕,沈南雁清冷的声音在室内响起,深婉幽缈。

    她读过书识过几个字,那日沈南雁念完后,她默默记住,跑去书阁里多次翻阅。

    这首以浣溪沙为词牌名的词为秦观所写,大致上道出的是春日之忧愁,后人注释的是以春梦之无凭与愁绪之无际,却透过窗户摄景着笔于远处的飞花细雨,越发感生出一种飘缈朦胧、不即不离之美。亦景亦情而柔婉曲折,愁从中来。

    她不懂这些意思,却知晓她家小姐很忧愁便是。

    沈南雁是她见过世间最美好的女子,才气横溢,容颜过盛,家世显赫,再加上她清冷孤傲的性子本该是时间最潇洒的女子,却不料却也愁上心头。

    “今日淋了雨,晚间回去在让红樱给你备碗姜汤喝下,明早头才会不疼得那么厉害。”沈母盛了一碗红豆薏米粥递给她沈南雁,温和地嘱咐道。

    “好。”沈南雁接过粥来慢慢喝着。

    桌内摆着的膳食种类不多却都精致,荤素咸淡搭配适当,汤只有一碗酸笋鸡皮汤,粥有奶子糖粳米粥与碧粳粥,还有鹅掌鸭信,玫瑰卤子,木樨清露。

    沈府的厨子又是专门花重金从西域聘请来的,厨艺自是没话说,不但味道极佳,卖相也不错。

    沈府作为百年的书香世家,根基稳固,积累的财富已经不能用‘两’‘金’形容,其衣食住行自然是各处精致富贵,吃食自然也是荤素搭配,讲求细致而不是种类。与许多新晋的权贵相差甚远。

    新晋贵族以前出身都不高,大多都是这代富裕或者上一代扶摇直上,饮食习惯尚还未改变过来,来不及培养大气典雅的审美,饮食穿戴喜好奢华之物,吃饭也以大鱼大肉,油脂满溢为好,穿戴以金银首饰大红大紫为美,认为如此方能展现富贵与繁华。

    实则不然,油脂满溢则会在体内堆积,易造成皮肤油腻暗黄。金银首饰过多太过繁琐俗气,与京城倡导的清丽不符。服饰打扮大多以舒适大气为主,颜色不宜太多鲜艳,未免显得庸俗。

    沈氏尚存已有百年的历史,算是百年世家。虽是从武,却也算是书香门第,祖上读书入仕的人不少,大多不及从武的人有作为,因此沈氏逐渐被世人所知大多都是因为习武世家。其实不然,沈氏的文化底蕴,书香之气还算是浓厚。

    这类大家族对子女的审美情趣, 品行爱好,才艺的培养更是尽心尽力 ,上次谈及的骑马射箭算是冰山一角,到了沈谨他们这一辈算是没落,沈家上上一辈培养的女子放在如今来说做个皇妃算是绰绰有余。

    见沈南雁在那里小口小口喝着粥,沈父朝沈母使了个眼色。

    沈母知晓到沈父的意思,略想了一下,开口问道:“雁雁啊,我听说方才回来是慕公子身边的谢随送你回来的?”

    一早就听到人传消息来,说小姐刚开始是和程穆一同进的城,后面就是和慕昭一同站在进城街头处说话,然后就是谢随送她到府门口。

    沈父一早就大致猜到了沈南雁的痴心,今日听见来人传消息回来,唬了一跳,旁人不知也就罢了,他们怎么会不知道沈南雁对慕昭的心意 ,定是发生了什么,如今慕昭没有送她回来。

    听见沈母嘴里说出他的名字,沈南雁恍若隔世,虽然只是短短几个时辰不见,不去可以想起,他仿佛已经淡出了她的生命:“嗯……”

    见女儿头也没抬,情绪没有一丝波动,沈父与沈母接连松了一口气。

    俗话说悲哀莫过于心死,真正到了伤心之际往往都是不露声色,情绪没有丝毫起伏。

    倒不是说沈父沈母他们不关心沈南雁,而是因为她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重大的情绪变化,悲伤之事也是甚少发生。如今见沈南雁没什么反应,以为她还尚好。

    “雁雁,若是你真喜欢慕昭那小子,爹去帮你把慕昭带到你面前,帮你们增加相处的机会。”沈南雁如今看似毫不在意,实则内心疼的要死,偏偏沈父还要再这里频频提及慕昭,往她心上捅刀子。

    沈父这话其实已经说得极其委婉,他行军打仗多年,为人不拘小节,爽朗真诚,若是以往早就把慕昭捆绑到他女儿面前,因为沈南雁性子清冷,定不可能这样做的,只得说为他们制造相处机会。

    “不用了,爹。”沈南雁自然也是知道沈父的好意,不忍心直接显出不耐来惹得爹娘寒心,只得温声拒绝。

    她此刻极其希望要是沈谨在这里就好了,他性子开朗,能轻易调动气氛,岔开话题,如今留她一个人与沈父他们用膳,她却不知如何与他们相处。

    她毫无感觉的咀嚼着食物,尚不知食之味,沈母怕她吃不饱还一个劲地往她碗里夹菜。

    碗里的菜堆积得如小山般高,耳边听见沈父他们在她耳边念叨着不想听到的话,内心郁结,愈发吃不下。

    “爹,娘,我吃饱了,先回屋子了。”时间过得极其漫长,她内心几度煎熬,算了算时辰发现已经过得够久之后才轻声开口,打断正准备说话的沈母。

    沈母抬起头来,望了望沈南雁碗里还未用完的菜,在看她清冷的面上如往常一般无二,顿了顿,亲切嘱咐道:“那你早些回去吧,路上让丫鬟注意点,当心摔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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