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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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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谨坐在外面,将屋里的一切动静看在眼里,忍不住挑了挑眉,压下了心中想开口的欲望。

    背后不语他人是非,如今他们在人家的摊子上,更是不好议论人家。

    最后也不知道两人说了些什么,老板就被老板娘推推搡搡出来端馄饨了。    常年在街边做生意人,动作很麻利,没过多久两碗热气腾腾 的馄饨端了上来。

    在老板找零钱的空隙间,沈谨开口:“老板,你对你妹子真是不错啊。”

    这话开得尴尬,老板找钱的动作僵硬了一秒,尴尬道:“公子认错人了,那是我家夫人。”

    哪有客人一见到身旁女人也不问问身份,就说是人家的妹妹,再说他妹子如今这年纪早就嫁人,儿孙绕膝,哪会和娘家哥哥出来摆摊。

    “是吗?兴许是我记错了,年少时曾与友人来这里吃过几次馄饨,当日你身旁站着的人还是如今这位呢。”沈谨丝毫没有认错人的尴尬,自顾自说了起来。    若是方才是有些尴尬,那此刻是尴尬到了极致。

    老板盯着沈谨好半天没有说话,接着才道:“那位是我的发妻,我与她已经和离好几年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私心在作怪,剩下的话他没有说出口。

    曾经那段琴瑟和鸣,同甘共苦的日子与如今的日子比起来真可谓天壤之别,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了些,好在夫妻之间相互信任恩爱每一天过得都是舒坦日子,如今生活好了,他与她早已分道扬镳,从此不见。

    是他亲自背叛了他们自己的婚姻,如今闹得夫妻不睦,争吵不休的下场,也是他罪有应得。

    沈谨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理解。    “还不快进来!”摊子里老板娘的声音再次传来,在催老板进去。

    “两位客官慢用,我先进去了。”说完这句话后,老板拖着疲惫的身子进了摊子。

    阿词咬了一口馄饨,看着老板渐行渐远的背影,压低声音开口道:“少爷方才是故意问起的吧。”

    沈谨收回视线,轻笑一声,“很明显吗?”

    他做的有这么明显吗?他见那个老板与老板娘一直吵架,不过试他一试,见他对曾经的老板娘的何种态度罢了。    “嗯。”阿词垂眸一本正经的回答,复又抬起头来,“少爷若是那老板,可会后悔抛弃曾经与自己同甘共苦的人,选择他人?”

    沈谨道:“会啊?为何不后悔?昔日老板与从前的老板娘何等恩爱,哪会像现在这般争吵不休,若是我如今怕是肠子都悔青了。”

    他完全没思考阿词问他这句话的意图,也忘记今日他还因为听到玉妃是事摔掉了筷子。

    阿词眼里的光彩瞬间黯淡下来,“少爷,其实还有第二种选择。”

    “第二种选择?”沈谨放下瓷碗,有些好奇地望着阿词。    阿词缓缓道:“既然往事已曾过往,不可挽回,何不抓住当下,与老板娘好好过几日。”

    沈谨听完没有反驳:“这也不失为一个办法。”但他脸上的神情却不是赞同的表情。

    说完这句话后,两人埋头吃着碗里的馄饨,一时无话。

    吃完夜宵,两人并肩走在繁华拥挤的大街上,任凭月光洒在他们身上。

    “阿词,我想娶你了。”两人走出大街好一段路,身旁的沈谨没有一点前奏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顿时阿词惊得睁大了双眼,脑袋一时有些混乱,猛然一抬头,见看见沈谨玉树兰芝的俊脸,脸上满是正经的神色。

    他为何突然说想要娶她?昨日明日,哪怕是日后都行,为何偏偏是今日?今日听说了玉妃的事后,他发现自己不能忘掉对她的情意,才说想娶她的吗?为了掩饰他的情意吗?

    他不爱她,却要娶她,是因为玉妃吗?

    就在她感觉到心如冰坠不断往下垂落,胡思乱想之际,沈谨敲了敲她的头让她不得不回过神来,笑道:“愣着干嘛?你还没有给我答复呢?!”

    沈家的基因一向很好,她与她家小姐一同长大,每日相处着,对貌若天仙的容貌已经免疫,同为沈家人的沈谨样貌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

    从小看惯了好的皮囊,对样貌已经麻木的她,见到此刻的沈谨,忍不住被俊熙般的外貌给惊艳。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她恰恰相反,爱上他,是因为他这个人。后面的每一次心动却是垂涎他的美色。

    “你会一直爱我吗?”阿词抬眸看着沈谨,眼里闪着希冀。

    罢了,她输了,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她就输得一败涂地。

    他真心喜欢她也好,假意喜欢也罢,重点是她能和他一直一起,足矣!

    “当然。阿词,我喜欢你的心不假。”沈谨深情款款道。

    “宋词亦是如此!”阿词脸上扬起一抹笑颜,难得一见认真的神色。

    心里却在流泪:为什么不是爱呢?

    见阿词一脸郑重的模样,沈谨戳了一下她的脸,笑问:“这么正经干甚!”

    心里却在暗暗回想方才自己脱口而出的回答,他说他喜欢阿词不假,是喜欢而并非爱。无论如何说服自己,他始终无法轻易割舍掉曾经的那段情,自然他也无法亲口对阿词说出爱这个字。

    爱这个字太过沉重,阿词于他而言,是不一样的存在。

    他还在这里回想,以为阿词没有察觉到他话语中的不同时,却不知道阿词因为他一个逃避的回答,黯然神伤良久。

    最后,沈谨以一句“如今爹还在边关,等他回来我们就成亲”结束了话题。

    商讨完这件事后,两人并肩走在大街上,两手相握,内心却各有心事。

    …………

    大周

    “你说什么?你要去大梁?”李修转身看向黑衣男子,满脸不可置信。

    对于李修如此大的反应,黑衣男子不为所动:“有事,大梁一行不可避免。”

    见冰冷的男子今日难得解释了一番,就算心中在如何的不乐意与不可思议,也强压下自己的情绪,开口询问道:“若你想去,我多派几个人护送你去,也不差这几天。”

    黑衣男子平日性子虽然冷了些,但有经世致用之才,武功也算高强,光是文采与治国的才能这一点足以与朝中丞相媲美,他如何能让这种不可多得的人才离去。

    光凭才能或许不是关键的要素,更重要的是黑衣男子性子太过冰冷,无心无情,就连欲望也没有,这种人不是更好掌握吗。

    “不用!”黑衣男子沙哑着声音回答。

    “哎………”李修无奈地叹叹气,有些不甘心,再次询问道:“到了大梁办完你的事之后,你还回来吗?”

    虽然一直没有向自己道明自己的来历,可从他的谈吐间还是能够窥见一二,他有意隐藏自己的口音,故意压低了声音说话。但从平常与他的交流中可观之,他是大梁人无疑。

    不但是大梁人,还是大梁京都口音。

    黑衣男子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望着远处的山林所思良久,才道:“也许吧,今年南城下雪之际,便是我归来之时。”

    听到满意的答案,李修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笑道:“那我便摆案几一张,温烧酒一壶,在南城静待君归!”

    李修此刻说的这一番话算是文人墨客固来做派,说着话之人,需得俊秀风流,举止文雅,李修模样长得是不错,算是文雅俊熙的公子哥,身上半点没有文人气质,权欲味过重,看着有些别扭。

    黑衣男子什么也不干,光是在这里一站都要比李修更显文人气质。若是李修知道自己在行家面前班门弄斧,不知是何感受。

    “嗯!”黑衣男子颔首,不在多言转身离开。

    见人走后,脸上的笑意逐渐消失,李修淡漠地站在那里,盯着男子离去的背影,垂下冰冷的眼眸,眼神掠过黑衣男子方才所站的地方。

    地上的软泥软软地铺在地上,褐色粉末状的东西与软泥交织在一起,分量少的可怜。只有小小的一撮被泥土盖在了地表。若不是临走时被脚步带起,如今怕是还好好的待在泥土底下。

    对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心慈手软。他这样做也是把危险扼杀在萌芽前,不能怪他。不过还在他的选择正和他意。

    “哥哥,你要给我介绍的朋友在哪里啊?”女子从远处走过来,脸上带着笑意。

    容貌本就不俗的轻阴在一番好好的打扮与保养下,肌肤白皙水嫩,如芙蓉出水的花颜月貌,一袭青衣三镶盘金葫芦双喜纹百水裙,勾勒出窈窕身姿,惊鹄髻上插着几只镶金杜鹃透玉钗,发髻顶端戴着掐花杜鹃骨凤冠。

    从远处走过来,盈盈一动间楚楚动人,绰约多姿。

    李修好笑的看着轻阴,宠溺道:“若是在晚来半刻,不只我朋友,你连我都见不着了。”

    忙活了半天,不知道她在悉悉索索的弄什么,埋着头一个劲地捣鼓着什么。

    临走前他还专程去了趟她的宫殿,她口中答应的极快,等他走后又开始埋头捣鼓了。

    “我在给小姐写信,还想寄一些我亲手做的凝香膏去大梁。”轻阴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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