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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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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珩浑身发抖,几番忍耐最后实是苦忍不住,喷出一口鲜血来。

    血珠子顺着他嘴角边划过,血色沾染,原本正常的唇色变得鲜红动人。

    “皇上?!”林之际忙上前欲要搀扶宋珩。    和先前的冷漠不同,他脸上即便是没有什么表情,也像是带着一丝人气。今日的冷漠犹比先前而有过之而无不及。如在寒潭浸泡过,全身上下除却冰碴子,就是沉郁阴暗的脸。

    宋珩盯着林之际,“出去!”

    他喜欢的女人,今日做了别人的女人。他呢,还傻呵呵地坐在御书房批阅奏折,上天都在提醒他,他偏不为所动。真是可笑!

    他实在不想让旁人窥见他如今这般狼狈的模样。

    林之际很聪明,三五两下拉上了门出了殿。    啪——

    刚关上门的那刻,殿内传来瓷器摔碎的声音。

    声音清脆,此起彼伏。

    林之际侧着耳朵听了一阵,过了好半天,屋子里终于彻彻底底安静下来。

    不用说,屋子里此刻定是一片狼藉,地上摆着一大片摔碎的瓷器,茶盏的碎片。    遇到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受不了,更别说忍受了,他一时突然不知道是该心疼宋珩,还是该说他太过自信。

    那沈小姐与慕公子人家已经是夫妻,回府之后,郎情妾意,你情我愿,干柴烈火在所难免,明知道他们会发生什么,偏生要将慕公子放走。这不正好成全两人吗。

    若是真的喜欢沈小姐,强取豪夺,将其禁锢在自己身边就是,偏生想要得到沈小姐的真心,不愿意伤了她。

    连一丁点委屈都不想让她受,沈小姐一自杀,以死相逼,他整个人就慌了神,什么都应她。美人是哄开心了,最后难过受伤心碎的人还不是自己。

    既然如此,倒不如不放的好,将她好好的放在自己身边不行吗。    这种话肯定是不可能当面说,只有私底下自己暗暗嘀咕几句。

    三日后,慕昭入宫面圣,请旨出征,护送军队粮草前行。

    帝大悦,欣然允之。

    玉簪花不是那种有年头的大树,况且烈日暴晒下,更不会开放,此花喜阴,散落碎阳最为宜,像这样夏日炎炎之日,开出一两朵实在不易。

    可偏偏,在慕昭临行的那日,满地的玉簪花开遍,白色花瓣,洁白无瑕。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回去吧,我很快就回来了。”慕昭提沈南雁理了理碎发,移开视线看向远处轻声道。

    他怕若是自己在多待上半刻,会后悔自己的决定,不想离开了。

    面前的男子意气风发,面容温润,一袭白衣散尽了一身霁月。

    只是,站在庞大的军队面前,着实有些不搭。

    像他这样的人,好像就应该坐在案几旁,做诗品茶,做文人之举,而不是站在这里。

    沈南雁点了点头,迟迟没有动身,望着他如玉的面庞,忽然开口:“香囊带了吗?!”

    慕昭从怀里取出香囊,摊在手心,“你专程为我求来保平安的符,我定当贴身带着,不摘下来。”

    说话间,前方的号角声响起,激昂慷慨,振奋着人心。

    大军该启程了!

    周围的人太多,多少双眼睛都在朝他们这里往,沈南雁压住心中的不舍,手在空中停留片刻,最终还是放了下来,轻声开口:“该启程了,保重!”

    仅仅六字,包含着她无尽的思念与想念,还有思念成疾的爱恋。

    慕昭的视线在沈南雁放下的手上停留片刻,嘴角扬起一抹无奈的笑意,慢慢上前搂住了她的腰身。

    “等我!”温热的气息在她耳边响起,惹得她心头一悸。

    他很快松开了她,在烈日下,清冷的女子面色微红,微红的耳根瞧得是如此的清晰。

    “我等你!”沈南雁一字一句道,脸上难掩情意与幸福。

    那一日,她站在城楼上,目送她此生最爱的人离开了京都,去了远方。

    殊不知,短短一别差点便成永别。

    她的慕昭,为了更好的爱她,将他们的未来做赌注,跨越了大梁的千山万水,经历了满目疮痍,来爱她!

    人已走远,她慌忙地登上城楼高处,眺望着那微小的身影。

    那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远方,带走了她所有的爱恋。

    沈谨走过来拉她:“回去吧。”身旁还跟着阿词。

    “走吧……”沈南雁转身准备回府。

    刚走出一步,似有察觉般抬头望向不远处的酒楼,她的视线和那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几秒,那人很快移开视线。

    那人的眉目隐在远处,看不清晰,只能看见他嘴唇微动,似乎打算说什么。

    在此处遇见宋珩,她怔怔地愣在原地,一时竟慌了神,等她回过神来,那人已经消失不见。

    宋珩怎么会在此处?此刻他不是应该在皇宫里吗。

    心里闪过一道狐疑,沈南雁甩掉了心中所思,跟上了沈谨。

    一路向西,北上边关,气候逐渐热起来,比京都还要热上几倍。

    军中有一半的人是沈拓以前带的老兵 ,早已习惯边关酷寒酷热的天气,可对于清瘦的慕昭来说,实在是种痛苦。

    这天热得不行,经过边关又要经过沙漠,他们一路行走,若不是心中有意识,差点误以为他们达到了太阳边上。

    沙漠上,黄沙漫天,满地热沙,地上是热得滚烫的沙粒,脚在上面行走仿佛如将人置于火炉之中。

    酒水也不如以前好喝了,一口下肚,尚未品其是何滋味,口干舌燥,嘴角干涩得像是没喝过水一般。

    越临近边关,气候越炎热,这支军队是沈拓亲自带领,军风纲纪极言,面对这鬼天气耐着性子没有抱怨。

    奈何架不住这天气的折磨,这几日大军众人汗如雨下,沐浴更衣时恨不得骂死这鬼天气。

    连那璀璨的天空,也变成一个空洞的张口,索然且无味。好在苍穹上挂着常年不变的圆月,大而皎洁,明晃晃的月光照着沙漠各处。

    “喝口水,这天气太过炎热,慕公子是文人,怕是不能适应这鬼天气。”来人是个憨厚的老实人,以前在沈拓底下做事,专程负责训练新兵。

    慕昭伸手结果那教头手里的水囊,仰头喝下一口,动作行如流水,还带着说不出的肆意洒脱。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们常年驻守边关,我却连这点热都受不住,归时深感惭愧!”慕昭略带抱歉的语气接过了教头的话。

    教头:“慕公子客气了,你是翩雅公子,吃不了这些苦也是人之常情,我们这些粗人哪能与你比?”

    慕昭连道不敢,几番交谈下来,两人谈话十分投机。

    说话也敞开心扉,略略吐出心底掏心窝子的话。

    教头问出多天来的疑惑:“归时小弟,我看你这几天每每闲下来,都在抬头望天,这天有什么好望的?”

    慕昭解释道:“曾大哥有所不知,我们身处沙漠,一抬头能望见的除却遍地黄沙,就是空洞的天,归时望的不过是天上那一轮圆月,聊表思念之情罢了。”

    他长身玉立,身姿挺拔着坐在地上,明明身处荒野,极其偏僻之地,曾教头从慕昭身上硬是看出了谪仙之姿。

    曾教头连忙点头,表示自己理解。谁人不知沈家小姐嫁与的正是慕家三公子慕归时,两人郎才女貌,成为一段佳话。

    沈小姐做为沈拓将军的爱女,他作为沈拓将军的兵,对这事了解的更是比别人还要多一些。

    沈小姐在城外送别慕公子,依依惜别的景象他们也是瞧见的,听了慕公子的话,自然不难猜出他思念沈小姐了。

    沈小姐清丽洁净,在他们军中是出了名的冷美人。能娶到如此佳人,他们既艳羡又担心,羡慕昭娶到沈南雁的他同时,又担心他待沈小姐不好。

    于他们而言,沈小姐不单单只是一个容貌清丽的姑娘,还是他们心中最佩服最仰慕的沈将军爱女,沈将军历来治下严苛,待他们却似亲人般,嘘寒问暖,小恩小惠他们也是受过的。

    慕昭又是沈将军的女婿,因而,曾教头爱屋及乌待慕昭也和颜悦色了些。

    “慕公子好福气啊,能娶到那沈小姐哪般的人物!”曾教头由衷的感叹道。

    慕昭从怀里掏出香囊取出里面的平安符,垂眸盯着手心里的平安符,轻轻摊平符上的褶皱的一角,这才缓缓的扯开嘴角:“能娶到她,实乃我此生之幸事。”

    已到而立之年,家中还有妻儿老小,听到他的话,曾教头承认他酸了,他竟然开始羡慕起小辈的爱情来了。

    远处的黄沙掩盖之下,几抹暗色身影悄无痕迹地没入沙丘之中,逐渐向大军靠近。

    夜深人静,放哨人歪歪倒倒地站在站台处,睡眼朦胧的眨着眼睛,恨不得立马钻进帐篷里躺下,美美的睡上一觉。

    这时,那几抹暗色身影悄然无声而至,掩入了军队中。

    “到时候按照原计划进行,一切听我号令,不可擅自行动。”为首的黑衣男子看着众人警告着。

    其余几个黑衣男子连连点头。

    他们中间有人发出疑问:“既然我们不远千里专程追到这里,不如……!”说完比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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