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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真是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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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杨卿玥觉得派孙良田去打听褚香菱是做得最蠢的一个决定,费尽心力难道只打听回个“傻子”?

    杨卿玥不耐烦的“嘶”的一声,目光犀利的看着孙良田,眉峰紧锁。

    孙良田哪还敢有刚刚嬉皮笑脸的味道?“蹭”的一下站在地中央,腰竿挺拔,如同操练般郑重答道:“回杨筹办,此女姓褚名香菱,现年十三岁,三岁得风寒烧坏脑子,智商如同稚童;十岁时父丧母寡,一兄一妹,与叔伯同住。几日前被亲人骗食毒果大肚子,祖母冤枉她与人私通意欲烧死,至此分家别过。褚香菱因祸得福,脑子反而清楚了不少。”    “真是傻子?”第二次见面后,杨卿玥再联想起第一次见面,越想越觉得褚香菱不仅不傻,还很奸诈。

    孙良田笃定的点头道:“我打听了好几个人,有老人,有小孩儿,不可能都撒谎。原来的褚香菱,惧人不敢说话;被她奶奶一把火烧了以后,变成间歇性傻子了,尤其是不能听‘蛋蛋’两个字,一粘就着,一着就揍小孩儿。现在的褚家村,谁家的孩子要是不听话,只要当娘的说一句:看,褚家大傻子来打小孩儿了,小孩儿立马就不哭了。”

    “........”孙良田讲到兴奋处,口沫飞扬,隐隐又有些得意忘形了,杨卿玥听得一脸沉思,也没有心思去管他。

    男人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少女模样,枯黄的头发,邋遢的样子,除了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实在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尤其是那一身破旧的衣裳,补丁摞补丁,甚至屁-股蛋上还补了两块,简直.......不堪入目啊.......

    杨卿玥懊恼的摆了摆手道:“下去吧。”    杨卿玥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派孙良田去打听褚香菱,只觉得自己有必要打听一下,这个农女,拥有狗一般的嗅觉和听觉,也许,自己哪天能用得上,若真是傻子-----那还是算了吧。

    ........

    眼看着晚上要睡觉了,院门笃笃被敲响,江氏感觉右眼皮猛的一跳,手里本能的提着扫炕的小笤帚去开门。

    香菱十二分想提醒江氏,她认为世界上这最强大的武器----笤帚,实际上打人一点儿也不疼,也就吓唬吓唬她自己儿女还行。

    香菱跟着江氏身后也溜了出来。    门外站着的并不是想象中的三房褚时来和王氏,而是大房刘氏。

    刘氏把一只小巧的纱花强行塞在了香菱手里,嘴角咧到了后耳根儿道:“香菱,这是大娘给你买的,城里小姑娘都戴这个,可好看了。”

    “.......”香菱觉得不是自己白日在做梦,就是刘氏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刘氏笑呵呵的拉着江氏的手道:“弟妹,一家人哪有隔夜仇?娘说了,不痛快的事儿,都让它过去吧。明天是春哥儿媳妇上门看家的日子,娘让你和香菱也回去凑凑热闹。”

    江氏果断摇头道:“夏哥儿的腿离不了人儿,我不能去。”    刘氏嗔怪道:“不就是隔堵墙的事儿吗?让莲莲在家看着,夏哥儿要如厕就喊一声;饭要是做好了给端过来。明天春哥儿媳妇过来,咱家独独少二房,面子上不好看,你就当帮帮嫂子了,咱春哥儿的婚事, 现在可是咱老褚家头等大喜事儿........”

    江氏一脸为难道:“大嫂,你也知道,今天白天........”

    刘氏打断了江氏的话道:“你放心,娘把时来给训了,明天保证他不敢找你和香菱的茬儿,他若敢起刺,我和你大哥都不饶他,你就安心带着香菱来吧。”

    江氏心里实在不想去,但刘氏先是陪笑脸又是道歉的,要不然就拿亲情说事,自己再推脱就不好看了,只好点头同意。

    刘氏美滋滋的走了,临出门,还对江氏叮嘱道:“明天有外人来,别忘了给香菱也好好打扮打扮,把花戴上。”    香菱则陷入了沉思。

    她终于知道,今天三房来算账的时候,褚氏和大房的人为何没有来。

    明天大林姑娘要来,大房怕得罪了二房,褚香菱不出现在老宅院里,就不能与褚香苇、褚香萁站在一起,实施她的鱼目浑珠之计了。

    果然,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欺负二房欺负惯了,让自己给她儿子换亲,门儿都没有。

    .......

    第二天一大早,江氏如往常一样,把叠好的衣裳送去何家。

    香菱终于穿上了新裤子,屁股上打补丁的裤子终于光荣下岗了。

    香菱美滋滋的把昨天拨了毛的鸡抹了蜂蜜,裹了几片大叶子,埋在锅灶的温火底下烧,不一会儿,香气便开始四溢了。

    江氏回来的时候,背上背着一只硕大的包袱,脸上绽放着笑容。

    香菱狐疑道:“娘,我何叔这么快就送完衣裳回来了?”在香菱的印象里,好像江氏只去了一柱香的时间,何魁不可能从柳河村回来啊,飞毛腿都不能这样快。

    江氏边打开包袱边笑道:“这次没用送,是柳里正亲自送过来的,说是军爷对上次咱洗的衣裳挺满意,以后所有绸子衣裳全交给咱家洗了,一套给三文钱呢。”

    “上次的衣裳?”香菱眉头皱得紧紧的,如果没记错,那套衣裳是树林里遇到的那个被称“大哥”的男人的。

    包袱打开了,足足三十多套暗红色的绸缎衣裳,仔细看,这些衣裳又不尽相同,领口的暗纹是不一样的。

    出于好奇,香菱仔细看了看衣裳,发现其中三十套的袖口和裤口缝着一只小布片,上面用线绣了不同的字牌,看字体比繁体字还繁琐,香菱根本就不认识,猜测着可能是姓名标识或编号。

    有三套料子明显比那三十套要好上一些,没有编号,领口的细纹却不同。

    其中一套香菱认得,是树林那个男人穿过的,而且,看袖口那些比小孩儿的尿布还多的褶子,应该是在昨天遇到老虎后,自己给他留下的印迹。

    香菱抖落了下衣裳,“啪嗒”掉在地上一个物件。

    低头一看,竟是自己的弹弓。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自己正懊恼没管他要回来弹弓,弹弓竟然自己回来了。

    江氏惊疑道:“香菱,这不是你的弹弓吗?怎么跑到军爷的衣裳里了?”

    香菱连忙解释道:“娘,你眼花看错了,是从我袖口里掉出来的。”

    “啊?我看花了?”江氏有些狐疑,但想自己闺女和军爷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就信以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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