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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拾荒小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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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门悠远,耀眼光辉间,稍显深重而凝长,加之黑灰蒙蒙的天,七道光华似神邸王座般屹立于天地间,更添十分凄怆,悲凉。

    远远望去,那七道剑门似一张张嗜血鬼的凶口,叫人望而生畏,又恍惚肃然杀意潇潇,波澜壮阔无比。

    此刻,狼烟斜靠着一处矮墙旁饮酒,他的身子笔直,棱角分明,仿佛一条不会打弯的尺子,那双黢黑深邃的眼瞳里闪烁着诡谲的光。    手里的一壶酒,不是什么好酒,甚至连爽口,清凉也算不上,店小二搪塞了一阵马屁,说酒分九品,此乃上品,可以观,可以兴,群之吟诗歌唱,独酌悲伤缱怀。

    然后,屁颠屁颠的骗了三两银子跑了。

    若非,眼下喝了大半,按照狼烟的狗脾气,非要压那条卑鄙小二,放到刀口下,伸出砂锅一样大的拳头,质问道他:

    到底,能不能缱怀?

    于是,自认倒霉,多说无益。    眼前走出七八个红云长袍,手握长剑的少男少女。狼烟一眼认出,那是火纪宫的弟子,也是仙门一支,这些年火纪宫威名不小,他们那位不知活了几百年的掌门离木子,手段还是有的,牛皮却更大。

    到处吹嘘着要去凌霄绝顶上,大明湖畔前,找清虚宫老儿一分高下,顺便也定生死。

    天下人爱看热闹,以至于长安城里最大的牌坊开了三天三夜的盘口,敛财数百万众。

    可谁曾想,到了日子,离木子没了踪迹,等到大明湖畔柳树叶子都黄了,才姗姗送来一封书信,说是冥冥之中,感悟出天道,要踏入大皇庭关境界,十年之后再分高低。

    狼烟师傅笑纳,当时,就将那份信扔进火盆里烧的炉灰渣子也不剩,依稀记得,老爷子扶住白须,微微轻笑一阵,然后不紧不慢的道:    “放他娘的乌拉屁,怕便怕了,装什么乌龟蛋。子!”

    众弟子拜倒,纷纷称颂:

    老祖息怒,小心犯了口戒……

    此刻,领头的那条少年,俊美,面冠如玉,青丝韶华,一秉流光溢彩的剑贴在胸前,当真有一番出尘之意。

    他走的很快,很急,后头的弟子也跟的整整齐齐,脚步不乱。    似乎他们都暗暗以这个少年为尊,以他的身子为界,半步也不敢超越雷池。

    少年的天赋据说惊才绝艳,三年前已经到达玄通境九重,如今踏入九窍之境也未可知,也许他的实力不是朔方城里最高的,但是,他的名气肯定是朔方城里最响的,这几年,凤尾剑,罗平安这三个字,已经家喻户晓,就连七岁孩童也应该晓得,落月三十六剑,快若疾风,漫天飞羽。

    罗平安身旁还紧紧跟随着一方绝美的女子,她长发如云,碧眸似水,纤细的腰肢在西风烈里扭动的厉害,搭配那身火纪宫衣裳,如同一条赤练长蛇,仿佛豁出性命不要,也要将细腰扭断。

    繁星剑,怜星。

    难得一对金童玉女,赏心悦目。传说凤尾剑合璧繁星剑,才是天下双绝。    狼烟慢慢饮下壶中的酒,一双星光熠熠的眸子盯在怜星的绝美脸庞上,方觉此刻的酒才品出了其中滋味。

    而同时,怜星也望见了他,目光中分明带有敌意,这个男人虽然在笑,分明很冷,他嘴角翘起的弧度里,隐约透着一抹假色。

    好似,黑夜里的苍狼,在玩弄着嘴边的猎物

    “怜星,你怎么了?”

    怜星抿了抿嘴角不答,罗平安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那道高冷到不可方物的余光,落在了狼烟身上。

    罗平安锐利的眼眸里赫然一凛,那个男人的身上无处不在的透过一种惫懒散漫的态度,却又无色无形的流露出一份潇潇煞气。

    仿佛在时时刻刻告诉着自己,此人危险,不能亲近。

    “走……”

    他淡淡喝了一声,不愿在这个男人身上多停留一眼,仿佛狼烟的目光中有着一把刮人的刀子,锋利无比。

    几道身影消散进了黄金剑门当中。

    就在他们走去后没有多久,一老一少外带着健硕如牛的男人快步跟随而至。

    老人白发长须,佝偻着身躯宛同一条老虾,裂开嘴的那一刻,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大厚嘴唇有种说不清楚的老滑头。

    他身旁的汉子,身披重甲,手持巨斧,单单那一条斧子,少说有七八百斤,如同一头老牛般巨大,他憨憨厚厚的笑着,老实巴交,倒是,此刻他肩头上的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女笑颜如花,她本该是万花含苞待放,最美的季节。

    却在粉嫩的脸蛋上散发出一种诡异的苍白色,即便如此,一双明晃晃会说话的眼睛,也足够彰显出几分古灵精怪,可爱非常。

    可惜,她是个瘫子。

    每一次,少女坐在大汉肩头左顾右盼的时候,腰肢扭转的特别厉害,而那一细长的腿,如同灌了铅水一样,垂在大汉胸口,一动不动。

    那如果不是一个瘫子,决计做不出这样的怪诞动作。

    他们是一群拾荒者,既不算佣兵团,也不算死囚犯,而是一群聪明人。他们往往会选择有经验,有效率的佣兵小队为跟随对象。

    等他们杀死妖兽之后,扫去最值钱的材料,自己再上去打扫战场,往往目标都是一些低阶的货色。

    而诸如方才火纪宫弟子组成的天火佣兵团,也会默许这些拾荒者的存在。

    这些人在分的好处的同时,也会确保自己背后的安全,毕竟妖兽世界里物竞天择,弱肉强食。

    不能保证是否会有其他的佣兵小队躲在暗处,伺机窥探,暗中下手,而这些拾荒者,便成了最好的眼睛,他们会第一时间发出信号,让自己躲避暗刀子。

    老人是个有着拾荒多年经验的领队,名叫云通子,从他一身灰布长衫,十方布鞋里不难看出与道门玄通撇不清关系。

    老头子干了半辈子这行营生,最懂得谨慎,小心。

    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说:

    小贪无大过,切记安全第一。

    所以,这支三人组的拾荒小队,纵是周转在各大低级剑门拾荒的同时,每每都是全身而退。

    对于云通子的顽固教条,丫头片子洛宁则嗤之以鼻,她时常顶风作案,糗着灵动的小鼻子,反驳道:

    “爷爷,按照你这个速度去吃些小便宜,何时何地,才能让杏花楼里的小鱼娘子多看上你一眼?”

    杏花楼是朔方城里最贵的招牌窑子,而那小鱼娘子则是贵中恶贵,听那些佣兵团的有钱大爷们说,看她一眼就得要三千金锭子起步。

    洛宁曾掏过云通子的棺材本,埋在自家床头下的陶瓦罐里,银的,铜的一大堆,愣是没有看到一颗金子。

    小丫头直不愣登着那张明眸皓齿,感慨道:

    “就这点钱,想死都难啊!”

    听说,前两年西门大街的棺材铺子生意大好,金丝楠木的棺材板子销售喜人,价格成飞仙似的往上疯涨。

    如今,恐怕不下千金……

    云通子气的吹胡子瞪眼睛,暗地里吐了一口老血,大呼着: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什么时候,亲孙女也变的这么势利眼,变着法儿的咒他爷爷去世,真正岂有此理,天打那个五雷轰……”

    洛宁嘻嘻笑着,反倒是贼皮狗脸,没心没肺,道:

    “那也不叫事儿,烂草席有的是,到时候随便一裹,往十万大山里的不知名坟头一堆,也当埋了!”

    云通子大怒,抽出鞋底子作势要打,那条虎背熊腰的大汉该发力了,扛起洛宁那个跑的地动山摇哦 。

    洛宁笑,他也跟着笑,就没见过汉子苦着脸的时候,别人都当他傻,送了个外号叫熊二。

    此刻,云通子眼望灰蒙蒙的天,今儿个小酒喝得不错,那几个唱曲的姑娘也颇会卖笑,老爷子打赏了几颗铜板子后,心情大好。

    撑开老胳膊,老腿的,顺便舒展了一通老腰,吊着老鸦嗓子,扬言道:

    “这票要干回大的,一步到位,从此锦衣玉食,富贵荣华不愁。”

    洛宁轻咬着手里的一串冰糖葫芦,两只小腮帮子鼓的喜人。她翻弄起两道白眼,没好气的嘟哝道:

    “爷爷,打我三岁那天开始拾荒,你哪一次不是这么说的,到最后呢……”

    三个人被条凡品妖兽,追的就差没口吐白沫,躲在树杈子上抱团取暖,跟他娘的活山药蛋。子似的,若不是,有位神勇大叔良心发现,一刀子将那妖兽砍成了八块,恐怕,此时此刻,三条油子,早该排排队去奈何桥上喝汤了。

    云通子恬着个通红老脸,尴尬不已,却不肯放下一副为老不尊,狗脸皮赛过长城厚的猥琐姿态,瞬间变脸。

    还别说,老头子一本正经起来的模样,绝不浪费那几根仙风出尘的花白胡须,一双细长眼睛眯了眯,佝偻的身子挺直了,还真有世外高人的几分根骨。

    “你等凡夫俗子晓得什么,安全第一,人生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面对他的问题,小丫头长大了嘴巴,故作惊讶,道:

    “人活着,钱没了?”

    云通子露出一个朽木不可雕的苍凉惆怅神情,呐呐叹道:

    “是人死了,钱莫花了!”

    洛宁与熊二惊得浑身一抖,瞪着比铜铃还要大的两双眼睛,半天张不开一个字,最后呐呐娜娜的突出一句话,道:

    “那岂非我们这辈子注定是个穷命……”

    三人齐齐跟随天火佣兵团的脚步,一道跨入了那扇剑门光华之中去。

    只是,他们所有人都不曾想到,就在自家前后脚踏入剑门的一瞬,有条黑炎般的影子,也在剑门前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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