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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早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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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家伙也乖觉得很,配合的闭上了眼睛,一副我已经睡着了的模样,看得三娘愣愣的,卫辞笑容满面的道:“看吧,轩轩都睡着了,咱们也回屋吧!”

    三娘还想说什么,已经被他打抱起回了他们的房间。

    一进屋,三娘直接被放到了被子里,她刚想动,一个滚烫的吻已经压了下来,一个字也没说出来,唇就被死死堵住。她挣扎的推了推他,他气息粗重的在她耳边低声道:“娘子,可得小声些,孩子还在隔壁呢。”    三娘脸颊耳根有些发烫,面色羞红,恼道:“夫君这会儿不当君子了?”

    “娘子有所不知,在心悦的姑娘跟前,所有的君子,都不过是强忍着的衣冠禽兽罢了。”

    娇妻在怀,当一回衣冠禽兽又何妨?!

    还能这样形容自己的?

    三娘一怔,他已经不老实起来。接着读者可以放心大胆地进行一下幻想,作者也很无奈,想要写得更深刻一点,又怕有未成年宝宝,主要审核大大们也不允许。大家只要知道,这场迟来的洞房花烛也,卫大公子是不可能那么简单的放过傻姑娘的就行。    努努力,卫家大宝也就该来报到了。

    屋顶,月色朦胧,一半圆月躲在云层里,娇羞得像个俏姑娘。

    ……

    天蒙蒙亮时,某个不知餍足的禽兽才停息,放被折腾得精疲力尽的三娘睡去。

    三娘才沉睡去没多久,卫辞听到隔壁‘咚’地一声闷响,像是什么重物砸到了地上,想到那边还有个小家伙,他急忙套上衣服,给媳妇严严实实的盖好被子,才轻手轻脚的开门跑去了隔壁。    隔壁房间里,睡得熟熟的小家伙醒来,忘记是在小炕上了,睡眼惺忪的踩空了脚,直接摔到了地上。卫辞推门进来,小家伙眼含着一大包泪水,委屈的望向他。

    三步作两步的大走了过去,连忙将小家伙抱起,卫辞紧张的检查他的小胳膊小腿,见只淤青了小块才松了口气。

    秉持着男孩子皮实,摔一跤长一高,没事。

    “爹,轩轩胳膊疼,手手也疼。”小家伙委屈啊,憋着眼泪没嚎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乖,小男子汉是不能掉眼泪的,不然以后怎么做弟弟妹妹的榜样?自己呼呼就不疼了。”卫辞低声哄着,好在以前哄三娘哄多了,现在哄孩子也算有经验得很。    轩轩听话的自己呼了两下,还是疼,顿时更委屈了:“轩轩去找娘呼呼。”

    “不行,小男主汉是不能动不动就找娘的。”昨晚他已经把三娘折腾得够狠了,卫辞哪能让他再去打扰媳妇。

    娘都不让找,轩轩委屈的泪珠子啪嗒的落了下来,人家还是个孩子嘛!

    “好了,不许哭,爹给呼行了吧!”卫辞无奈,冷硬的面容柔和下来,轻轻地捧起他的小胳膊吹了几下。

    呼了会儿,见小家伙高兴了,卫辞好笑的捏了捏他的小鼻子:“臭小子。”给他穿好衣服鞋袜后,父子俩轻手轻脚的在灶房烧水洗漱好,给三娘反锁好门窗,才大手牵小手的往营地去。    远远地还能听到小家伙喊:“爹,你忘给我洗手手了。”

    他爹牵着他回了句:“知道了,回来就给你洗。”

    早间的冷阳像个红红的烧饼,又大又圆,懒洋洋的从东方缓缓升起。

    营地里,士兵们已经开始在操练,见到卫少将牵着个小家伙走过来时,都好奇地斜眼瞥了几眼。

    “辞哥。”霍小光远远地挥了挥手,咬着个包子阔步走了过来。

    “小光叔叔好。”轩轩还记得这个叔叔的名字。

    “呦,轩轩又长高了呢。”霍小光夸着,刚想伸手蹂下小家伙的脑袋,卫辞瞧见他手上油腻腻的,把儿子往后拉了下绕开了。他自己也发现了,一早啃了个猪肘子了,嘿嘿笑着把手伸了回来,笑眯眯的问:“用早膳了没?”

    轩轩摇了摇小脑袋。

    “其他人呢,怎么没见着?”卫辞问。

    “嗐,别提了。”霍小光回道:“昨晚义父解了他们的禁酒令,透哥和玉哥又忆了把年少轻狂,结果借酒浇愁都喝高了,此刻都还未起呢。你们也别先去主帐了,义父骑马出营晨练还没回来呢。走,先带轩轩去吃点东西去。”说完,油腻腻的爪子在裤腿上搓了搓,觉得干净了,一把将小家伙抱了起来,乐呵呵的往伙食营去。

    卫辞嫌弃地暼了眼,但也没再阻止。

    “对了辞哥,余扇被逐出十二先锋营了。此次还是他爹余将军亲自同意把她剔除出来的,听说京城的余老夫人遣人来要将她接回去,我估摸着,应该是想送她进宫里去。”

    不少人都知,大启天子喜欢紫衣侯那样雷厉风行、手段强硬有魄力的彪悍女子。这余家一代不如一代景气,估计那余老太觉得余扇自小在军营跟着他们这些糙汉子们一起长大,与那紫衣侯或多或少相似,觉得皇上会另眼相看吧!

    闻言,卫辞面色依旧淡淡的:“早该如此了。”

    余扇虽武力不错,但战谋却无,说白了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此次险先害我军三万大军败在羌人两千骑兵手里,若非上官透洞察得及时,必将损失惨重,只将她剔除出十二先锋的位置,已经是看在余将军的面子上了。若按军法,一百军棍是不能免的。

    说话间,已到了营地伙房。

    一进伙房,霍小光抱着轩轩就大声嚷嚷着问:“老军头,还有粥没?”

    老军头正坐在地上磨菜刀,听到霍小光的大嗓门,估计都太熟悉了,连头都没抬,只道:“没粥了,菜包倒还有几个,少将让小江给你拿,老头忙着呢!”

    “轩轩的娘也会磨刀刀。”

    听到奶娃的声音,老军头动作顿了顿,抬头望去,不用猜也知道,眼前这俊娃娃肯定是镇北王常挂嘴边的小家伙,卫少将的儿子了。

    老军头早年也是跟着镇北王出生入死的将领,只后来断了一条腿,无儿无女的,不愿意离开北境回老家,就跑来军营伙房当老军头了,虽是个火头军,但少将们也都是敬他老人家的。

    人老了都喜欢孩子,老军头也盼着少将们娶妻生子,这会见着小家伙,又听他叫爷爷,心里别提多稀罕了。立马丢下磨刀石,过去牵着轩轩往伙房里走,边走边问:“娃娃喜欢吃什么啊,爷爷帮你做,蛋羹喜不喜欢吃啊!爷爷蒸蛋羹给你吃好不好啊!”

    小家伙懂礼貌的回: “谢谢爷爷,轩轩不挑食,都喜欢吃。”

    “哎呦,多好的孩子啊!”

    被区别对待的霍小光撇撇嘴,待遇真不是一个等级。

    果然,这年头孙子都吃香。

    老军头看着轩轩稀罕得很,特意现给他蒸了碗蛋羹出来,熬了锅肉粥。小家伙嘴甜,谁看了都喜欢得很,镇北王骑马晨练回来,听说小家伙来了,风风火火的就直接来了伙房,老远就听到他的大笑声了。

    看到小家伙,怕老军头和他抢似的,曾他不注意,直接抱着就往主帐去了。

    那贼呵呵的模样,看得在场众人一愣一愣的。

    看来,孙子兵法果然好用。

    卫辞跟其它兄弟聊了会儿,因惦记着三娘,给老军头要了个竹篮子,装了几个碗和吃的,趁没人注意时,赶紧往家里赶。

    回到黄沙村时,三娘已经醒了,正准备下碗面汤呢他就回来了,见他就提着个篮子回来,孩子连影都没见一个,奇怪的问:“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轩轩呢?”

    卫辞未答,反而心疼的看着她:“怎么不多睡会儿,身子好些没。”

    想到昨夜,三娘小脸顿时滚烫起来,娇嗔了他一眼,姿势怪异的走到井口,打算提水烧水。卫辞却先她一步半搂住了她的腰,见她穿得单薄,眉头不悦的皱了皱,拉着她就往屋里走。

    “你做什,我还要烧水呢!”

    “一会儿为夫帮你烧,给你带了东西,还热的,赶紧吃。”

    三娘瞅了眼,问:“夫君和轩轩都在营中吃了?”

    “吃了,义父稀罕他,抱回去玩会儿。今日军中无事,我在家陪你,晚些再去接他。”

    玩会儿?好吧!

    三娘坐回了炕上,卫辞赶紧将白粥和包子端出来,篮子里除了些吃的东西,还有七八个灰瓷碗和个大钵,另还有一小罐子的鸡…不对,应该是鸟蛋,白白的,跟鹌鹑蛋差不多大小。

    “你们闲着没事还去掏鸟蛋啊?”

    不对,黄沙城周围百里全是黄土山丘,树木希林,鸟都没见几只,哪来的鸟蛋给他们掏?

    卫辞瞥了眼,笑着解释道:“这是鸽子蛋,军中养了几笼信鸽,经常下蛋。回来时在营中伙房看到,就带了些回来。”其实是老军头自己存来当下酒菜的。

    军中信鸽如同战马一样珍贵,都是军营必不可少的东西。

    “那我留着,轩轩现在长身体呢,每天给他煮几个吃。”

    “你自己也煮些吃,以后我见着了再多拿些回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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