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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转让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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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先不管他了,是人是鬼迟到都会露出真面目的。

    到达a市的时候,才凌晨三点多,深秋之下,昼短夜长,满世界都是漆黑一片。

    辛史直接去兰兰的住所,那儿虽然是高档小区,有监控,有保安值守,但是对于辛史而言,这些都是屁,能奈他如何?只是兰兰上班还没有回来,他在偌大的房子里孤零零一个人,倒有些不自在。

    想起兰兰的妩媚缠绵,他一阵温暖,又一阵愧疚——毕竟这辈子都要亏欠兰兰了。

    从冰箱取出一碗方便面泡来吃,接着就在沙发上睡着了。

    忽然。

    他听见房间里有动静,是门板转动的声音,还有一阵脚步声。

    他原以为是兰兰回来了,但仔细一听,那是男式皮鞋的脚步声,脚步也比较重——怎么,难道还有小偷?没有开灯,那个人从大门进来就蹑手蹑脚闯进兰兰的卧室,辛史跟了过去,在门外却没听到翻箱倒柜。

    于是,他点亮卧室的灯,堂而皇之地现身了。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那家伙不是小偷,而是刘海波的儿子刘权。

    “你……”刘全比他更吃惊十倍,两颗眼珠子瞪得圆圆的,半天合不拢嘴。

    “我什么呀?”

    辛史冷冷一笑,见他站在大床的旁边,衣冠不整,便已猜到了八九分——想来这家伙是半夜潜进来,试图强了兰兰!“嘿嘿,警察局的儿子竟也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你个通缉犯胡说什么?”

    刘全掏出手机想要报警,但被辛史弹出的一只小飞刀击中手腕,他哎呀一声惨叫,手机也摔在了地上。

    “你私闯民宅,要是兰兰此刻就摔在床上,你想对她做什么?”

    辛史一步一步地走过去,两道目光如剑一样,简直能杀人。

    “我没做什么!”

    刘权慌慌张张地后退了几步,直到整个人碰到衣柜,便退无可退了,“你想干什么?你你要是敢动我,我爸一定……”可是话没说完,两边脸颊都扇了一巴掌。

    辛史出手很重,刘权一阵晕眩,嘴角还掉了一块肉,那滋味简直比涂抹辣椒还恐怖。

    “我爸不会放过你的!”

    刘权依然嘴硬,可是当辛史抬手做出打人的姿势以后,他就个屁都不敢放了。

    “你爸早就没打算放过我了。”

    辛史似笑非笑地说,“今天我正要去参加女朋友的婚礼,有你在,我可以正大光明地去了,看你爸敢不敢抓我!”

    “你女朋友?”

    刘权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想知道?”

    辛史掐住刘权的脖子,逐渐加力。

    刘权差点就断气了,四肢拼命挣扎,两只眼睛流露出对生的渴望。

    辛史于是放开他,问道:“死的感觉如何?”

    刘权拼命地咳嗽了好一阵,才说:“有我在,我爸……不敢拿你怎样的!”

    “嗯,总算说对了一句人话!”

    “哦,那就不幸得很啊!”

    辛史喝一口可乐,似笑非笑地看着对方。

    刘权问:“你不信啊?”

    “我信!”

    辛史道,“本来还想,最近手头紧,跟你家老头子借个一两千万,我呢,也就不难为你。

    可是现在,我孤单得很啊!”

    听到最后这一句话,刘权顿时起了鸡皮疙瘩,吃吃地看着辛史,半天说不出话。

    辛史嘿嘿一笑,“怎么,以为我是断袖的?”

    “不不,我没那意思!”

    刘权笑了笑。

    辛史接着说:“董万福这个老色鬼,你知道我为什么阉他?”

    “惩恶除奸?”

    “老子又不是救世主,惩个屁!”

    “那……”刘权摇了摇头,表示猜不出来。

    辛史冰冷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说道:“那是因为,他企图非礼我的女人!”

    刘权忙低下头,忍不住一阵哆嗦。

    接下来,辛史不说话了,只管喝饮料。

    他要让刘权自个儿去想明白,而刘权不是笨蛋,又怎会不知?过了好一会儿,刘权说:“我可以让我爸撤销对你的通缉!”

    辛史忽然把刚进嘴里的饮料吐了出来,唾沫星子满天飞,溅了刘权满头。

    “我喜欢他来抓我,这种游戏很有意思,况且,通缉令一旦发出,你以为想撤销就能撤销的吗?到底是你弱智呢,还是以为我还小啊?”

    “不不,我不是这意思,不是这意思……”刘权呵呵一笑,心想天底下还有这么怪的人,把通缉当成游戏!妈的,这徐峰他妈的根本不是人!辛史道:“用不了多久,我就给你家老头子送一份大礼,那就是你的两颗软蛋,怎么样?”

    刘权笑道:“峰哥不是这种人!”

    “那就拿钱出来呀!”

    刘权毕竟是个软蛋,在辛史的恐吓之下,把自己所拥有的航空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兰兰,这笔股权按照市场价,少说也得3000万!总之,刘海波和他儿子是亏大了。

    辛史换了一身礼服,便由刘权陪着,大摇大摆前去参加婷婷的婚礼。

    任安国把婚礼的地点定在隆福兴大酒店,把全市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请了,刘权也是受邀的嘉宾,所以他给酒店的保安一出示请柬,人家就立刻放他的车进去了,至于车里面还坐着什么人,连看都不看。

    等到了会场,辛史才知道,兰兰做了婷婷的伴娘。

    想起初来a市的时候,正是兰兰领着他来到这个大酒店的。

    他记得,婷婷和兰兰好像没什么交情,却为什么让兰兰做伴娘呢?婚礼是按照稀西式风格进行的,由牧师作为证婚人,以上帝的名义,询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与对方相伴终生。

    几乎所有人都注目台上,因此没什么人注意到辛史。

    辛史和刘权坐在第四排最靠墙的位置,忽然感觉到一双眼睛正盯着他,他于是顺着目光望过去,见到一个戴墨镜的、绝美的女人,正是黎美。

    黎美冲他笑了笑,难掩激动之情——一个多月了,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联系了!辛史忽然明白,让兰兰做伴娘,可能是黎美的主意。

    这一天,兰兰打扮得很漂亮,他美丽的面容、高挑丰满的身段绝对吸引无数男人的眼球,而黎美这么做,大概是想把她推销出去,好叫那些阔佬们疯狂追求。

    黎美啊黎美,你怎么可以这样?至于婷婷,虽然是女主角,装束却很简朴,只有那项上的钻石项链璀璨闪光。

    毫无疑问,她并不快乐,因为她根本不喜欢任安国。

    辛史注意到,夏天没有来——这个老战友、老领导,一直是多么希望女儿能够嫁给他啊!然而事与愿违,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当牧师问婷婷是否愿意成为任安国妻子的时候,她当着所有嘉宾的面朗声回答:“原意!”

    全场一片掌声,辛史却是一阵晕眩,想到从此以后自己所爱的人就是别人的妻子了,心在流血。

    刘权瞥了一眼他那冰冷的目光,只浑身一哆嗦便不言语了。

    后来,嘉宾们被礼仪小姐领入酒席,刘海波一见到儿子身边的辛史,登时一脸黑线,想发作,却不能,更不能叫人把辛史给抓起来,谁叫儿子在人家手里呢?可众目睽睽之下,大家都不是匣子,辛史是通缉犯,很多人都知道,他若是不抓,又有渎职之嫌。

    “徐峰,你还敢出现在这儿?”

    他站在餐桌旁并不入座,瞪着看着辛史,只恨此时没带枪。

    “我为什么不能来呢?”

    辛史一屁股坐下,靠在椅背上悠然自得地说:“我女朋友跟人家结婚了,总是要来道贺的吧?况且,令公子盛情相邀,我敢不来吗?”

    转眼看了身边的刘权一眼,这家伙倒也识趣,赶紧去劝他老子息怒。

    同桌的宾客都是警察局系统的,大伙儿都知道辛史的能耐,没人敢招惹他,刘海波见众人不言语,便就坡下驴,说道:“吃完这顿饭,你到警察局自首吧!”

    “好啊,”辛史似笑非笑,“如果我喝醉了,任由局长打人摆布!”

    “这是你说的!”

    刘海波狡猾地一笑,叫下属们都去给辛史敬酒。

    局长听一声令下,谁敢不从?大家纷纷举起酒杯,打算来个车轮战。

    要知道,那可是56度的白酒,若十几杯下肚,寻常人肯定倒了,辛史却还要保持清醒状态应付接下来的事呢!“且慢!”

    辛史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警察给通缉犯敬酒,不怕传出去吗?这周围可都是社会名流呢!”

    众人当即愣住了,辛史走到刘海波面前,接着说:“还是我给局长敬酒吧,就凭你能取代夏天坐上这个位置,我都要敬你老兄一杯!”

    刘海波哼了声,一脸冰霜地说:“警察又怎会跟罪犯一起喝酒呢?”

    这恰好就中了辛史的圈套,从此这帮警察是不敢跟辛史喝酒的了,想把灌醉更不可能了。

    而当他站起来那一刻,婷婷、兰兰和黎美都注意到了他。

    婷婷大大大方方地走过来,兰兰则枪在前面,欢呼着冲过来和他拥抱。

    “徐大哥,终于见到你了!你可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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