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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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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时代公有制社会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身为得到磐石寨三位最高权力执掌者承认的“十人首”,再加上此次狩猎的主导,天浩参与猎物分配的资格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他管辖之下内的那几户人家,分多分少,或者是连一根骨头也不给,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天已经黑了,人们从木屋里带出一根根燃烧的火把。天浩的黑色短发在火光映照下显出铜线般的亮色光泽,他转身走到满载猎物的滑撬前,朗声发布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道命令。

    “天狂、长峰、阿依、旭坤,你们过来,每人拿一头鹿。”

    磐石寨的村民没有私粮。除非你在寨子外面就把所有猎物吃干抹净,否则只要是带回来的部分都要交公,由头领和长者统一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确保大部分人不会饿肚子,甚至只是很简单的活着。

    密密麻麻的围观者眼睛里透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巨角鹿是如此的大,就算砍掉头顶鹿角,这种动物仍然超过北方蛮族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阿依,家庭成员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分到一整头巨角鹿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笔巨额财产。在饥肠辘辘的人们看来,能够吃饱的人简直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没有人质疑天浩的分配方法。他对寨子做出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何况他是得到祭司和头领承认的“十人首”,

    年轻女子们用热情发亮的目光盯着天浩。她们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以前从未发现天浩是如此的富有吸引力。他容光焕发,活力充沛,笑容踏实又纯真,整个人洋溢着强大且自信的男性魅力。

    如果我是他管辖下的“十人首”部众,肯定可以得到与阿依同样的猎物分配。

    平俊侧身隐藏在人群深处,他死死咬住牙齿,双手握得很紧,一声不吭。

    ……

    天黑了。

    磐石寨里没有娱乐项目。无论身份尊贵的头领还是普通村民,都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就是食物。

    在没有盐和其它代用品的情况下,想要把动物肠子清洗干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天浩用最简单的办法,将肥厚的鹿肠用锥刀反推着反过来,从雪地里抓起大团积雪用力搓揉,温度加上力量,导致鹿肠组织大面积破损,再用烧开的热水一浇,肠管内膜很快变得泡胀,用手轻轻一拉就能撕掉。

    鹿头是不能浪费的。天狂用斧子将其劈开,趁着新鲜取出被粉红色薄膜裹住的鹿脑,装在碗里,献宝般端到大哥天峰的病榻前,用木勺小心翼翼挖出那么一点,送进他的嘴里。

    这是极其难得的美食。北方蛮族讲究“首为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脑子从来都由祭司和大巫师独享。只有在数量多的时候,头领和族长才能分到。再往下,按照不同的身份等级,分配到普通部族成员头上的可能性极低。

    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新鲜鹿脑腥味很重,天峰却吃得异常满足。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食物,以前只能幻想着是何等美味,没想到本该属于祭司和头领的东西,因为最不起眼弟弟的努力,自己得以品尝。

    天霜坐在火塘旁边,用锋利的小刀剥掉鹿头表面毛皮,非常仔细地割下一块块附在头骨表面的肉。她今天没有跟着狩猎队外出,在家里烧了几大锅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深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被烫死,污垢也纷纷脱落。虽然身上干净了许多,却还是无法彻底从入冬以来就积累的体味。

    三哥的话必须服从。浩哥说了:你要是不洗澡,不洗头,我就不给你吃肉,还会把你杀了,分给寨子里的人。

    天霜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实在太远,也很陌生。但对于饥饿的体会她无比深刻,尤其是香味浓郁的肉汤,还有三哥做的那种烤肉,光是想想就让天霜流口水,无法找到任何一点点抗拒的理由。

    鹿头上剔下的肉很散碎,只能熬汤。天浩砍下一整条鹿腿,切碎洗净了倒入锅里。当着两位兄长和妹妹的面,他从木屋角落里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皮口袋,解开系绳,大大方方往锅里放了些浅灰色的枯树叶子。

    天峰示意天狂把自己的头部垫高,他躺在那里好奇地问:“阿浩,上次我就看你在肉汤里放了这种叶子。这是什么?”

    “这叫百里香。”天浩笑着解开另外一个口袋,从中拈起一些黄豆大小的黑色颗粒:“还有这个,这叫花椒。”

    真正的百里香与花椒当然不是这样。

    在磐石寨的村民看来,宿主是个奇怪且懒惰的人。他喜欢收集各种植物叶片和种子,像文明时代小女生那样收藏起来。按照宿主的记忆,天浩在木屋后面的地板下面找到一个空间,里面有几十个这样的小皮口袋。有些打磨光滑的骨头碎片,就像男孩子经常玩的玻璃球;有些装着枯萎的干花,颜色褪尽,残留香气也被鞣制粗糙的皮袋混合,无法分辨本来面目。

    灰色的枯树叶子散发出与百里香类似的气味。

    干燥的黑色植物颗粒种子味道像花椒,有些麻。

    最重要的是,它们不含有毒成分。

    所以它们就是百里香和花椒,专属于这个陌生世界的百里香和花椒。

    鹿腿切成小块,在海水里浸泡后穿在铁钎上,旺火很快把一根根肉串烤得表面冒油,发出让人舒服的“滋滋”声。天霜在旁边看得直流口水,天狂忍不住好几次伸手去拿,却被天浩一次次抬手挡开,直到最后撒上香料粉末,这才带着戏谑的神情,将烤好的肉串递了过来。

    滚烫的油脂在舌面上化开,裹住了鲜嫩的烤肉。来路不明的香料虽然粗糙,没有文明时代那么讲究,却混合热油渗入了鹿肉纤维,在牙齿撕咬与唾液搅拌下散发出浓烈香气,沿着通道冲进鼻腔,升腾至大脑。

    “好吃!”

    “真好吃!”

    “三哥烤的肉实在太好吃了。”

    三兄妹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发出赞叹。

    这些评论在天浩看来没有太多意义,纯粹只是维系家庭成员亲情的一种纽带。烤肉的同时,他用手指弹了弹串肉的铁钎,发出清脆的颤音。

    他注意到许多琐事————磐石寨缺少很多日常生活必需的东西,也有着一些即便是他这个寄生复活者都为之惊叹的物件。

    还是关于金属锻造,磐石寨显然在这方面掌握着高超技艺,无论矛尖、砍刀、匕首,还是手里这根串肉的铁钎,都有着令人惊讶的硬度和韧性。

    吃饱的感觉很舒服,尤其是在劳累的一天后,吃上一顿美味的肉食,这在天狂看来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幸福。他抹着油光光的嘴,躺在厚厚的干草堆上,轻轻抚摸着鼓胀的肚皮,发出满足的呻吟。

    天浩吩咐正在舔着手指的天霜:“肉汤还要熬上一段时间。你看着锅里的水,煮到半干就继续加满,再煮到半干就可以吃了。让大哥多喝点儿汤,对他的身体有好处。”

    听出他话里意思的天峰连忙问:“老三,你要去哪儿?”

    “我去找大祭司。”天浩简单的解释:“有些事情要商量。我可能回来的有些晚,大哥你吃饱了先睡吧,不用等我。”

    ……

    头领孚松坐在一截粗大的原木段上,盯着眼前摇曳的火焰。沸腾的汤锅里炖着内脏和骨头,前者被切成碎块,后者被砸开,髓油从中空的骨管里流出来,在持续不断地高温炖煮过程中缓缓融化,随着不断在汤面上炸开的水泡四溅,在滚烫的金属锅缘上发出“嗤嗤”声。

    狩猎队长永钢早就饿了。他砍下小半条鹿腿,直接握住靠近鹿蹄,尚未褪去毛皮的部分,将这块连骨的鹿肉架在火山烘烤。右手拿着小刀,烤熟一层就片下来吃一层。旁边放着一碗海水,他每次割下烤熟的肉片,总会在碗里飞快蘸过,带着一丝咸味儿和肉片表面急剧降低的温度,用刀尖挑着,塞进嘴里。

    老祭司巫行慢慢往火堆里添着柴。上了年纪,残破牙齿对付烤肉之类的食物就不太容易。他更喜欢炖至烂熟的浓肉汤,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天气,热热的一碗喝下去,整个人都会变得舒服起来。

    “五千头巨角鹿,这次的收获真有那么多?”尽管从一个个狩猎者那里了解到详细情况,老祭司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孚松颇为尴尬地低下头,用粗大的手指挠了挠后脑。他的指甲很长,缝隙里填充着黑色污垢:“我太冲动了。如果当时有点儿耐心,等着阿浩发出信号,整个鹿群都能被我们包进来。六千……至少有六千头鹿。”

    “你已经做得够好了。”永钢咽下嘴里的食物,他放下手里的小刀和鹿腿,拿起放在旁边的木碗,探过身子,从沸腾的大锅里舀了半碗肉汤,凑近嘴边小心吹开滚烫的的热气:“今天要不是阿浩反应快,你现在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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